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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进一步推进辽西北防风固沙植被建设工作的建议(第0293号)的答复

    来源: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撰写时间:2023-09-2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农工党省委:

      现就贵党提出的《进一步推进辽西北防风固沙植被建设工作的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贵党对辽西北地区防风固沙植被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辽西北地区是我省沙化和荒漠化土地的重点分布区,生态脆弱,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建设区,也是遏制科尔沁沙地南侵、保卫沈阳都市圈的重要生态屏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辽西北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在辽西北地区相继实施了以防沙治沙为重点的系列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构筑起长1044公里、宽1-3公里的辽蒙边界阻沙林带,有效遏制了科尔沁沙地的南侵,辽西北森林面积(含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大幅度增加,生态状况持续好转。近年来,省林草局、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的工作要求,大力实施辽西北生态修复项目,加大投资力度,持续推进辽西北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

      一、辽西北植被生态修复和保护情况

      (一)退化林修复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辽西北林草资源退化问题,“十三五”“十四五”持续发力,修复辽西北退化林草资源。2019-2020年,全省三北地区共完成退化林修复任务6.56万公顷,其中,利用中央预算内森林草原资源培育专项资金完成1.54万公顷,利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完成5.02万公顷。通过实施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三年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在“十四五”期间已完成了退化林修复7.21万公顷。

      同时进一步夯实林草资源管护机制,截至2023年4月底,已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管护补助资金落实到县。同时,与省内护林员签订年度管护合同,将护林员管护范围和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

      (二)林草资源经营情况

      为了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促进林业改革和发展,我省出台了《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此办法所指森林资源,是指权属归农村集体和农户的森林、林木、林地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植物。但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和埋藏物。在规定范围的森林资源流转可以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抵押及作为出资、合作条件等方式。我省鼓励农户将森林资源向林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林草资源保护情况

      “十四五”期间,省林草局进一步强化森林督察职责,有效打击毁林毁草犯罪行为。2021年,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排工作。重点挂牌一批典型案件,对抚顺、大连、阜新和朝阳等地毁林种参、违法开矿、违法建庙宇等重点案件进行跟踪督办。2022年,为巩固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成果,省林草局联合省检察院、公安厅开展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已完成案件销号30875件,销号率为94.1%。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防风固沙植被修复

      根据《辽宁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在辽西北(科尔沁)沙地治理区,选用天然更新能力强、抗风蚀、耐沙埋、根系发达、固沙效果好的多年生乡土树种草种,辅以适当的人工措施,在自然力的作用下,实现快速恢复植被。例如,在彰武县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2022-2023年)中,所采用树种均为元宝枫、樟子松、杨树等乡土树种。今后在进行造林项目时,我省将坚持科学绿化原则,充分考虑增大乡土树种占比,达到科学经营的目的。

      同时,我局将与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沟通,在风沙危害区开展双行以上农田防护林带退化情况调查,确认适宜造林绿化空间图斑,经适宜性评估认定后进行修复改造、更新造林。

      进一步加强退化林修复工作,制定了长效推进机制。一是在三北工程区实施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工程,全面加强三北工程区生态建设,筑牢辽西北地区生态保护屏障。二是结合“双重”项目和其他国土绿化工程,将全省退化林修复任务重点向三北工程区倾斜。三是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分区包片,指导各地开展三北工程退化林修复工作,按照退化林修复的技术要求编制作业设计,提高三北工程区退化林修复质量。

      (二)林权及林地经营模式改革

      根据《辽宁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22-2023年,省林草局在本溪县、阜新县、北票市等3个县(市)率先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完善集体林权流转机制、创新林业规模经营机制、探索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多元化服务机制等多种方式,深化林权交易管理、林地规模经营、林业金融创新、林业产业发展等重点内容改革。在试点地区力求扩大林权交易规模和范围,探索交易服务模式,完善集体林权交易服务体系,盘活闲置林权资源,提升林权价值。待改革试点工作完成之后,省林草局将按照相关安排部署,积极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三)优化林地审批流程

      为了改善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辽宁省编制了《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对林草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进行了维护修订,力争进一步理顺审批流程,提高人民群众办事效率和生活满意度。

      (四)继续推进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三年攻坚行动

      坚持尊重自然、科学防治的原则。遵循自然规律,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资源平衡,科学调度生态用水,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科学开展防风治沙固土工作。2023年,林草部门计划安排林草生态修复168.8万亩,农业农村部门计划安排保护性耕作742.3万亩。

      (五)优化辽西北造林绿化空间

      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省林草局将与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沟通配合,对辽西北适合造林绿化的空间进行再次摸底,并积极向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争取辽西北造林绿化空间,确保国家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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