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无障碍浏览
  •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首页 > 详情页
    您所在的位置: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公开 >  基础公开 >  人事公开

    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来源:              撰写时间:2023-06-2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按照《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含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3年7月1日(周六)

      开考时间:上午7:30入场,8:30开考;

      下午12:00入场,13:00开考。

      三、面试地点

      地点:富林大厦三楼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26号

      四、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口,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核验。经现场核验考生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点。

      2.考前半小时开始考生抽签。开考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进入候考室前要接受安检,须将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并擅自使用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开始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持序号牌参加面试。待参加面试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待,不得自由活动。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并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字迹清晰),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7.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考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8.考生在考点内要严格执行考试规则,服从考试安排。对违反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安排的考生,将视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五、咨询电话

      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024-81531462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温馨提示:

      1.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做好路线规划,避免因交通拥堵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

      2.请考生注意关注天气情况,做好相应准备。

      附件: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8日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