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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2023年全省工程系列林草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例会的通知

    来源:              撰写时间:2023-10-1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沈抚新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0号)和《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3年工程系列林草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23〕13号)要求,经商请省人社厅同意,我局决定召开2023年全省工程系列林草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例会。

      根据会议日程安排,请参加答辩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于2023年10月26日8时到辽宁大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5号)报到,迟到视为放弃答辩。答辩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备核验身份。

      附件:参加答辩人员名单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0月19日

      (联系人:史凯航,联系电话:024-2344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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