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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撰写时间:2023-12-2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林草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林草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迅速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的部署要求,特别是省委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局党组成员进行了专题研讨;以党组文件形式,向省林草发展服务中心党委和局直各党支部,转发省委第三巡视组关于巡视省林草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省委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工作要求传达提纲、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林草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主持词及表态发言;召开省林草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部署会议,局党组书记就落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局各处室、单位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要求上来,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上升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上升到对党忠诚的高度来严肃对待。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一并召开。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不回避、不遮掩,认真反思原因,剖析问题根源,切实把工作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做到了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成立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和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省林产工业总公司主要负责人,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全局巡视整改工作。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召开由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巡视整改协调会,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每一条具体问题对应的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形成《省林草局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在前期征求各处室、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中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经局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并以党组文件形式印发。

      四是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指导。巡视整改期间,全局上下形成了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局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根据巡视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通过党组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整改工作专题会或调度会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进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统筹各方资源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把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到位;局党组成员能够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处室、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采取周调度、月检查等方式,定期听取分管处室、单位的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从细化分解任务、研究制定措施,到集中整改各个环节入手实施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全面监督,及时向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监督情况。二、细化措施、挂账销号,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各项任务的落实

      省委巡视以来,局党组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坚持以钉钉子的精神,逐条逐项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一)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着力解决自觉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全省林草事业发展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切实增强牵头辽西北防风治沙工作的主动性。编制《辽宁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通过专家评审并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沙区9市林草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并将规划上报国家林草局;经与省生态环境厅商定,该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环评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沙区县应在环评文件中落实防沙治沙内容,进一步完善沙区项目环境评价。二是持续推进三北工程修复。在三北工程区实施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工程,全面加强三北工程区生态建设,筑牢辽西北地区生态保护屏障;结合“双重”项目和其他国土绿化工程,将全省退化林修复任务重点向三北工程地区倾斜;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分区包片,指导各地开展三北工程退化林修复工作,按照退化林修复的技术要求编制作业设计,提高三北工程地区退化林修复质量。三是制定体现生态优先新发展理念的指导性文件。印发《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作为辽东9县下一步开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四是丰富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政策。指导宽甸县等辽东九县编制林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九县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三年行动方案;完善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政策,探索符合我省林业产业特点的融资制度,与省建行、省农发行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完善技术规程,构建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确保森林经营工作规范开展,有章可循。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修订我省《森林经营技术规程》,强化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五是持续推进林草专项资金问题解决。采取通报、电话和现场督办、约谈等形式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强化预算执行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等方式奖优惩劣;将各市林草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纳入我省林长制考核内容,压实各级林长责任,确保林草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落地落细。六是积极配合推进对碳汇交易工作。积极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就林业碳汇项目发展模式、交易平台建设等工作进行对接沟通,并收集相关林业碳汇项目的文件材料,组织认真学习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碳交易的市场建设、交易规则、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和规定,指导各地明确林业碳汇属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一部分,相关交易工作应遵从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明确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的部署要求等,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推动我省林业碳汇项目发展和有关交易管理工作;印发了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强化试点任务落实,组织指导试点地区积极推进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工作,落实了42个主要树种的碳汇计量模型制定,以及探索林业碳汇巩固提升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等工作。七是加快推进林草碳汇试点工作。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辽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岫岩县等碳汇试点工作纳入《实施方案》,上升至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层面,加大了试点工作推进力度。组织召开了森林碳汇试点推进工作专题会议,部署了试点工作任务,明确了时间节点,压实了工作责任,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印发了5个森林碳汇精准提升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要求试点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强化试点任务落实。八是提高指导碳汇交易主动性。通过生态环境部官网收集了相关林业碳汇交易的文件材料发到各市,组织认真学习《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碳交易的市场建设、交易规则、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和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林业碳汇交易的监督管理。加强调度工作,指导各地认真落实《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防范林草碳汇项目开发风险的通知》,强化林草碳汇项目开发交易风险防范工作。

      2.着力解决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尽责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增强林草领域政策供给力度。积极推进《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等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法,加大立法论证调研力度,为保护全省林湿资源提供有力支撑。二是严格履行林政案件稽查职责。强化林政稽查,推进林政案件查处,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确保森林督查工作质量和成效,切实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制定《森林督查工作规范》,将全省森林督查工作从影像判读到问题整改等全流程全环节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督促各地严肃查处整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增强打击震慑效果,联合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三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印发《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和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提升林地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及时拨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保障退耕农户权益。四是重视湿地保护。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违规侵占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国家林草局并抄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系统分析我省湿地保护现状及空缺,编制并印发了《辽宁省湿地保护现状与空缺分析报告》,指导有关市采取适当形式加强区域内湿地保护;组织各地开展具有本地工作特色的湿地宣传活动,举办《湿地保护法》相关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和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细化湿地问题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多次派工作组开展现地督导,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五是整合优化全省自然保护地。编制完成《辽宁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转发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指导各市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转化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各市方案上报后,整理汇总形成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六是提高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召开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座谈会,部署各市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机构调研工作,进一步明确野生动植物保护行政机构和人员;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资金投入,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各市县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巡护看守,消除威胁野生动物种群安全隐患;广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科普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将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整治工作纳入平安辽宁建设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保护责任。通过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持续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逐年改善,种群数量稳中有升,公众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着力解决推进林草事业改革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推进林草系统信息化建设。积极对接省大数据局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要求,组织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进行重新梳理,在辽宁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成更新上传工作;推进实施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野外高点视频摄像头,实现辽河口国家公园创建区部分海域和陆域全覆盖的野外视频监控系统,西太平洋斑海豹管理站人员队伍已组建完成并开展工作,持续强化辽河口国家公园创建区海域保护监测管理;认真落实国家林草局关于造林“落地上图”的部署要求,完成了2021年和2022年造林完成任务“落地上图”工作。二是推进机构改革深化到位。将省林草局和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的“三定”规定印发给了局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各单位,要求各处室、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明确工作职责。出台局机关和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协调配合相关机制。

      4.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加强高火险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力量建设,提升火情早期处理能力。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应急厅出台《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提升全省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指导丹东市宽甸县、东港市、铁岭市昌图县,组建专业消防队伍。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补充防火机具装备。二是强化火源管控力度。联合省公安厅、省应急厅开展“扫雷2023”暨全省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行动及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三是提高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能力。积极协调省财政等部门,联合地方相关机构督促县(市、区)级财政资金尽快拨付到位。以省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名义给所属市政府发督办函,保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需要。四是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程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下发修订相关文件;局党组及党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在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等材料中,科学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挑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举措。

      (二)在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着力解决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实施细则。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完善;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将党的建设与林草系统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范围内从严治党责任,第一责任人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责任清单。二是有力推动“以案促改”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对案件背后暴露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围绕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相关典型案例,对十九大以来相关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深挖彻查,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学习;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年度党的工作要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把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组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纳入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确保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在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范围内全覆盖。

      2.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监督责任落实。将禁业范围有关规定印发给每个领导干部,开展领导干部配偶与子女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的学习,明确禁业范围;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两项法规,从严处理,不失之于宽,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处理结果,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培训,最大限度防止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并对报告认真审核把关。二是高标准履行监督专责。开展全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实施工作方案》。

      3.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费的使用管理。由局规划财务处牵头,组织局机关各处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务报销有关规定,明确财务规范,讲解财务报销流程;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制定《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工会委员会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工会会费使用管理。

      4.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一是规范林草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省林学会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将严格按照《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不再以其他原因改变公示日期。组织修订《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对管理办法中涉及申报、评审内容的相关条例进行补充修订;召开辽宁省林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会上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修订稿,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二是推进“一转三服务”落实落地。建立对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基层监管的长效机制,制定印发《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方案》,由局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干部常态化下基层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制定了《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完成时限、组织实施和各项工作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等,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将各处室、单位开展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情况纳入各处室、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将服务基层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半年和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中,强化督促检查。

      (三)在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机关党建和干部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1.着力解决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仍需加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局党组制定《中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并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将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区分开来。二是提高中心组理论学习效果。规范学习流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集体学习研讨为主,防止以党组会研究、工作碰头会部署等代替中心组学习,防止以一般性传达学习代替研讨式深入学习,防止以具体业务内容的学习冲淡政治理论学习的主题。改进学习方式,采取集体研讨、专家辅导、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发挥信息化作用,推行使用无纸化办公系统开展中心组学习,推进中心组学习成果多元化发展。三是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谈心谈话的方式、范围、对象、原则、要求和主要内容。同时,严格谈心谈话工作台账(记录)的归档管理。

      2.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不足的问题。一是深化统筹干部队伍建设。党组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通过考录、遴选、调(转)任等方式为局机关补充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改善干部年龄结构;进一步加大对现有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加强对他们的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让年轻干部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使其尽早达到能够胜任领导岗位的条件。通过以上两个方面工作,建立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蓄水池,使局机关干部队伍逐步形成合理的干部梯次结构。二是积极做好干部配备工作。完成了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5名处级领导管理岗的选拔任用工作,印发了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7名处级领导岗位的选拔聘用方案。通过无任用调研,谈话推荐,建立了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优秀干部储备库。三是进一步严格把关廉政情况。严格执行《辽宁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在考察环节,对考察对象进行政治表现正反向测评。局机关正副处级领导职务的考察对象,由局机关党委出具政治素质书面评价意见并经局党组书记和分管组织人事的党组成员签字;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五、六级领导管理岗的考察对象,由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出具政治素质书面评价意见并经中心主任和中心分管组织人事的主任签字。

      3.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会前准备工作、召开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建联络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高他们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坚持每半年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将党委委员监督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制度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下发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召开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召开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尤其明确了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要求。3月份,全局各党支部陆续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局机关党委和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办全程对各支部召开会议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通过检查发现,全局各支部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着力积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还有差距的问题。结合主题教育,针对部分干部内生动力不足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在实际工作中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在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上,局党组倡导以业绩论英雄,不唯资历,不唯年龄,选拔任用了一批“80后”年轻干部,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指导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出台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暂行办法》,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仅要用科技成果说话,更要看日常工作表现和德才情况。

      (四)在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不够有力,整改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方面

      1.着力解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省政府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部署。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对省委营商环境巡视反馈涉及林草系统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积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对相关市县林草部门进行多次调度,推进整改落实。规范梳理林草政务服务事项,调度林草资金执行情况,制定《2023年辽宁省草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为科学评判草原等级提供技术支撑。按照国家林草局常态化开展年度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要求,指导各地做好林种等相关因子核实工作,规范林木采伐许可期限和更新期限。二是推动专项资金问题整改解决。采取通报、电话和现场督办、约谈等形式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强化预算执行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等方式奖优惩劣;将各市林草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纳入我省林长制考核内容,压实各级林长责任,确保林草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落地落细。

      2.着力解决落实整改监督监管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大对县区整改落实国家局森林资源督查反馈问题的指导力度。加强重点案件督办。对2020、2021年长春专员办指出的问题,向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市下发了整改通知,并深入相关县进行了案件查处指导。二是严格落实林草重点案件追责问责监督。制定森林督查工作规范,建立年度森林督查案件“动态清零”制度,将全省森林督查工作从影像判读到问题整改等全流程全环节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压紧压实各地及相关单位责任,强化追责问责,完成对《森林督查工作规范》的修改和完善。

      3.着力解决整改作风不严谨的问题。

      未完工项目和竣工未验收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印发了《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全省林业和草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遵照执行。

      (五)在关于落实营商环境建设部署要求不够有力,聚焦林草核心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还有短板方面

      1.着力解决打造“履约践诺”的诚信环境有不足的问题。积极推进林农补助资金给付。采取通报、电话和现场督办、约谈等形式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强化预算执行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等方式奖优惩劣;将各市林草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纳入我省林长制考核内容,压实各级林长责任,确保林草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落地落细。2.着力解决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提升审批窗口服务效率和质量。发挥省林草局窗口支部作用,加强党建引领,重点围绕行政审批及服务流程、办理要件等相关政策加强学习,组织审批人员参加国家林草局举办的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和林地保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法》解读、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林草法治等培训班,省司法厅组织的全国行政复议培训、法律知识在线培训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梳理包括许可审批在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省营商局会商对接,实现网上业务处室直接流程办理,减少环节,提高了联审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委托事项。成立核查工作组对越权审批事宜进行调查处理,将相关办理结果报送国家林草局长春专员办;印发《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取消委托县级林草部门部分审批事项,深入有关市县开展了使用林地业务现场培训指导。

      3.着力解决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有差距的问题。全力推进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开展了林草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对全省林草系统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评,出台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建立包容审慎执法制度的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加强对12345平台诉求件办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力度,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率。出台加强林草行政应诉工作的政策文件,建立行政应诉长效机制。

      三、巩固成果、建章立制,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工作

      通过巡视整改,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全局基层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今后,局党组将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扭住问题不放松,坚持不懈抓整改,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我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个方面。

      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历史必然性。引导党员干部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检查自己,在知上下功夫、在行上见成效,体现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上,体现在对党绝对忠诚老实上,确保“刀把子”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成为全局每名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精神操守和行为准则。

      二是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安排,以问题、目标、结果为导向,围绕保障生态安全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任务,发挥林长制牵引驱动作用,落实林草管护主体责任,做实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政治监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林业草原工作的具体思路、破解难题的措施办法、促进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历次学习教育以及巡视整改成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继续紧盯节假日等时间节点,从小事抓起管起严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及时预防提醒,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强调研,完善调研制度,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健全便民服务机制,推动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化、平台化,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在审批流程中的应用,提高机关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好在职党员进社区和“一对一”帮扶等活动,切实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加强组织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日、经常性提醒和批评等制度,突出政治学习,抓好党性锻炼,使每名党员干部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推动党支部的组织力进一步提升,政治功能进一步强化,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拔重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积极拓展干部实践锻炼渠道,做好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工作。同时加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积极为全局党外人士和离退休老同志建言献策创造条件,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老实、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高素质专业化林草干部队伍。

      五是强化执纪监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紧盯重要节日节点,持续开展经常性廉政提醒,坚持不懈纠“四风”、强作风、树新风,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工作常态。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开展酒驾醉驾等常态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监督、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的关系,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清正廉洁、为民务实、勤俭戒奢等新风正气,形成亲清分开、公私分明良好氛围,推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

      六是盯紧目标持续发力,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坚决克服“闯关”思想和“交卷”心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巡视成果;对需要进一步的整改任务,督促责任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限和要求推进完成,不达标准决不销号;对长期整改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考虑,长期持续深入整改;对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坚决防止反弹和边改边犯;对整改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令其“补课”“返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切实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省林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七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注重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从巡视发现的个性问题中查找共性问题,找出问题背后制度方面的缺陷,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将巡视整改措施和成果制度化。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梳理完善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制定、修改完善规章制度32项,着力构建完善制度体系,使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发挥制度的根本性、长效性和规范性作用,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省林草局党组将以巡视整改工作为新起点,带领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奋发进取、勇毅前行,大力发扬逢优必争、逢旗必夺精神,展现新作为、再创新业绩,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作出辽宁林草新贡献。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4- 23448934;邮政信箱: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电子邮箱:lcjdw8221777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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