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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现代国有林场试点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撰写时间:2022-12-3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辽林草办字〔2022〕36号

    各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省林业和发展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推动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我省将启动现代国有林场试点创建工作。为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研究制定了《辽宁省现代国有林场试点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辽宁省现代国有林场试点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创新国有林场保护发展模式,增强国有林场发展活力,在生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推动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现代国有林场试点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现代国有林场试点创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持续夯实国有林场发展基础、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结合国有林场资源特点科学谋划绿色转型发展模式,示范引领全省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为全省林草事业现代化发展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工作务必在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大力培育森林资源的基础上探索森林资源的科学利用与绿色发展,保证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坚持分类经营。应当根据国有林场的生态区位条件、森林类型、资源禀赋等,科学合理规划中长期发展目标,分区施策、分类经营,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突出资源优势的现代国有林场。

      坚持改革创新。以深入改革为契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创新国有林场科学经营、绩效考核机制,规范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增强发展活力。

      (三)创建目标

      省林草局将在“十四五”期间,选取发展意愿强、基础条件好、有不同特点的国有林场作为现代国有林场创建的试点单位,加强政策、资金扶持,逐步推进国有林场的规范化管理和森林经营方式的可持续化、集约化转型发展,实现国有林场治理能力现代科学、森林资源量质齐升、生态经济效益双丰收,力争以现代国有林场试点创建为基点,引领全省林草事业现代化建设,带动国有林场周边生态、经济、社会协调统一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创建任务

      (一)管理制度规范健全。建立健全国有林场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国有林场实际,修订完善财务、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林场档案管理,落实绩效考核、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完善森林资源培育利用、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场长离任森林资源审计等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制度,健全落实以购买服务为主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章开展国有林场各项工作,保证林场运转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快实现国有林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森林资源提质增效。坚持把森林资源培育放在首位,积极探索总结森林资源培育技术和经验,严格按照天然林保护相关政策保护和修复天然林,强化公益林管理,保证公益林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按森林经营方案组织实施,以分区施策、分类经营为原则,着力打造速生丰产林基地、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大径材培育基地、珍贵乡土树种基地、林木良种基地等示范基地,积极探索开展巩固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关键技术和经营模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展示宣传国有林场科学森林抚育、优化森林结构的先进成果,实现国有林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绿色产业发展充分。深挖国有林场现有区位、资源优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生态系统完整稳定的前提下,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创新国有林场经营机制,推动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场外合作造林、森林资源购买等林场产业发展模式,发挥国有林场专业优势,利用好相关资源,搞活林场经济。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作用,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将最新的林草科技成果运用到现代林场建设中。充分释放国有林场生态服务价值,探索建立集森林教育、森林体验、研学实践等为一体的生态旅游自然教育基地,寻找国有林场新的非木材经济收入增长点,实现国有林场绿色转型发展。

      (四)林场发展成果共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应充分考虑国有林场的远期发展战略,推动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成果最大化,以“林场+”模式统筹推进国有林场与周边地区生态、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培育森林资源、改善场容场貌、绿化美化林场等,形成“一场一景”,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与企业绿色产业合作,引入社会资本,为周边百姓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适当修建文化娱乐设施等,提高周边社区群众幸福感、满足感,共享国有林场发展成果,共同推进周边区域美丽、富裕、和谐发展。

      (五)基础设施建设完备。积极推动国有林场建设融入乡村振兴,加强国有林场林区道路、管护用房、安全饮水、用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确保森林管护、防火、有害生物防治、营林生产所需设施设备配备充足,提高现代化机械设备水平;科学设置管护用房、界桩、瞭望塔、防护网、管护牌等,完善森林保护培育基础设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以“互联网+”推动国有林场信息化建设,包括森林资源视频监控、档案电子化管理、配备无人机等,提高国有林场管理水平。

      (六)人才队伍精简高效。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凝聚政治思想建设、强化党性教育、塑造林场精神。以“讲政治、善管理、懂技术、会经营”为标准,提升国有林场领导班子自身能力建设。以“精简高效”为目标,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专、运转高效的技术人才队伍。充分利用“三支一扶”、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发展等相关政策,加强与高校对接合作等,不断拓宽人才招聘通道,引进紧缺管理技术人才;加大能力培训投入,强化现有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人才交流机制、择优上岗的用人机制、探讨国有林场奖惩分明的绩效考核管理机制等,调动国有林场职工工作积极性。

      三、试点单位与进度安排

      创建现代国有林场试点工作已列入《辽宁省“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将分步实施,试点时间为3年,从现在起至2025年12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选定试点单位:

      第一批试点单位:辽宁省实验林场、本溪县兰河峪林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板林场。(2022年12月1日前选定)

      第二批试点单位:根据不同区域选定有代表性的国有林场。(2023年9月30日前选定)

      (二)组织实施(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创建现代国有林场试点单位应以本市林草局文件及时出台试点单位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有序开展试点各项工作。要求所在市、县(区)同创建单位一起结合实际,编制创建现代国有林场试点实施方案,方案应因地制宜、突出优势、内容明确。省林草局加强试点开展情况的调研指导。

      (三)评估验收总结(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试点单位所在市要总结试点经验,向省林草局报告试点工作完成情况。省林草局完成试点成果评估,形成试点单位工作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现代国有林场试点创建工作作为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新起点,省林草局将强化工作领导与组织协调,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试点创建工作方案落实,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试点单位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责任落实到人。市、县(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积极协助试点单位破解重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强化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宣传推广现代国有林场试点创建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试点单位创新机制、大胆探索,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沟通协调。现代国有林场试点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作推进。各试点单位的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积极争取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试点单位应与周边社区主动对接沟通,探讨共同发展策略。各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需将每季度工作进度情况报送省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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