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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支持台安县西北沙化治理的建议(第1181号)的答复

    来源: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撰写时间:2021-06-1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刘广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台安县西北沙化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台安县是我省重点沙区,地处科尔沁沙地南缘。“十三五”期间,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的理念,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整合省级资金,积极支持包括台安县在内的我省沙区(9市20个县)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全面完成了《辽宁省防沙治沙规划(2011-2020年)》的“十三五”任务目标,累计完成509.85万亩治理面积,其中:林草部门完成393.9万亩;水利部门完成115.95万亩。全省沙化土地治理形势持续向好。

      “十三五”期间,累计筹措整合发改委和财政资金5640万元用于台安县沙化治理,重点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工程、辽河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青山工程封育围栏工程等一系列沙化治理工程,其中:筹措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中央资金900万元,用于支持台安县1.8万亩三北防护林项目建设;筹措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75万元,用于对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管护补助和天然林停伐补助,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的存量和质量;筹措森林资源培育资金2693.7万元(包括坡耕地造林绿化对农民退耕还林补助1543万元),用于支持国土绿化行动;筹措下达林业生态保护体系建设补助1271.3万元,用于支持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自然保护地的生态恢复等,建立生态保护体系。同时,省财政厅会同省林草局联合印发了《辽宁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2017〕280号)、《辽宁省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辽财环〔2018〕721号),建立健全了资金使用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从资金管理制度上给予保障。

      “十四五”期间,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台安县沙化土地治理工作纳入《辽宁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5年)》,《规划》以科尔沁沙地治理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巩固和改善好台安县等重点沙区生态环境,推动沙区经济发展,带动当地百姓致富增收。2021年,为台安县争取5000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42.5万元,争取20000亩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投入中央预算内资金1600万元,全力打造鞍山西北绿色屏障,创造优良的农牧业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沙化治理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关心全省生态建设,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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