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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对进一步推进我省林业建设的建议(第13020558号)的答复

    来源: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撰写时间:2024-08-2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周连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林业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一是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家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安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每年开展一个专项行动。明确全省防控目标任务,要求各市落实政府负责制,细化职责分工,压实疫情防控职责,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省公安厅与省林草局联合成立“猎豹”特别行动队,固化常态协同作战工作机制,继续保持对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截至2023年底,我省实际拔除和达到拔除标准的疫区共5个,7个疫点实现无疫情,疫情发生面积为3.41万亩,相关县级疫区数量、乡镇疫点数量、发生面积等重要防控指标已得到有效控制。二是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在保障疫区数量、疫情发生面积、染病株数三下降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林草局批准我省开展落叶松经营试点工作,出台了《辽宁省在松材线虫病疫区内开展落叶松经营利用试点方案》,使落叶松经营、生产、加工得以恢复,有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是不断强化科技引领作用,助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2019年成立了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重点实验室。实验室近年来承担完成的落叶松传播松材线虫病风险研究、疫木伐根传播松材线虫病的风险研究等科研成果,为我省及国家林草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2020-2023年,实验室通过对抚顺、辽阳和铁岭388万余亩落叶松林的野外监测及大量实验室研究,目前已得出了现阶段落叶松传播扩散松材线虫病的风险极低的结论,成果报告已通过了多位行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论证。我局已于521日依据最新科研成果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交了《关于将落叶松属植物从松材线虫病需检疫控制的寄主名单中删除的请示》,目前正等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

      二、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一是继续申请提高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助标准。提高公益林和天然林的补助标准是充分调动林权所有者爱林护林积极性的重要保障。多年来,国家和省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国家级公益林国有权属补助标准由5/·年提高到10/·年;非国有权属补助标准由5/·年提高到16/·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国有权属补助标准由3.5/·年提高到6/·年;非国有权属补助标准由3.5/·年提高到8/·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与国家级公益林一致,目前国有权属为10/·年,非国有权属为16/·年。虽然公益林和天然林的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但是与其发挥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比仍存在差距。对于这一问题我局多次呼吁国家林草局提高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也建议省政府提高省级公益林的补助标准,重点地区如水源涵养地区应该高于国家补助标准,减少为生态环境做出牺牲地区的经济负担。我局将继续向国家林草局和省政府建议稳步提高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助标准,对于重点地区实施不同的补助政策。二是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开展林草湿荒生态综合监测普查工作,摸清家底,确定边界。针对我省出现的毁林开垦、违法使用林地、违法采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加大打击力度。通过森林督查工作,逐个图斑进行核实,确定为案件的按照三到位的标准立案查处、收回林地、追责问责。采取多种形式确保监管成效。发挥各级林长职责,通过约谈、提示函、督办函及现场指导等方式督促办理。三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统筹落实黄渤海生态综合整治与修复、长白山森林生态保育、中央财政补贴造林、科尔沁沙地南缘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建设,选用优良乡土树种和林木良种,推广应用节水造林技术,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推进森林资源扩面提质。

      三、进一步加强林业产业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保障。省林草局印发了《辽宁省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对未来五年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建设、林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和品牌培育、森林康养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指导辽东九县制定《林草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推进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今年我局以发展榛子等8类特色林产品为重点,从突出区域布局、强化主体培育、加强科技服务、实施品牌培育、拓展销售市场五个方面着力推进林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争取资金支持。2022年以来,我局分别与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与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着重解决林业贷款利率高、期限短、资金量少和融资领域窄的问题。三是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023年我省共培育新型主体46家,林业专业合作社19家,家庭林场27家。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培育新型主体4005家。四是强化产品质量监测。为提升森林产品质量,打造绿色生态森林食品,2022年以来,我省共完成3000批次省级产品质量及产地土壤监测任务。五是抓好生态旅游。2019年成立了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森林旅游工作,指导各类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科学编制总体规划,不断规范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组织19个生态旅游游客量数据采集样本单位按时报送游客量信息,适时推介省内精品旅游产品及特色生态旅游路线。

      最后,非常感谢周连霞委员对林业建设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林业发展,发挥自身优势,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 :何东阳,联系电话:13840398509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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