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张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建立健全辽宁省林业和草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结合工作实际,省林草局修订了《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起草了《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张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9月30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张清单”(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形式,反馈至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及电话:汪礼波 024-83988683
电子邮箱:lnslcjzcfg@126.com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林草窗口
附件:
1.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3.《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张清单”(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15日
征集结果:公示期内未收到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