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引进林草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引进林草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管工作的通知》(林生规〔2022〕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林草植物检疫工作,提高全省对外来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能力,省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辽宁省引进林草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请于5月23日前书面反馈意见。
联 系 人:葛 芳
电子邮箱:sfzjyk@163.com
电 话:024-23447948 024-23447939(传真)
附件:辽宁省引进林草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督管理办法-社会征求意见稿
公示结果:公示期内未收到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