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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省林草局依法撤回并注销梅花鹿等物种人工繁育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书的公告解读

    来源: 辽宁日报《北国》新闻客户端             撰写时间:2020-09-2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原标题:人工繁育许可证撤回,梅花鹿还能养吗?

      日前,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公告,要求依法撤回并注销梅花鹿等物种人工繁育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书。尤其辽宁是梅花鹿养殖大省,梅花鹿等能否养殖成为公众关心的一大热点。

     

      梅花鹿幼仔

      公告指出,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实施〈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的函》、《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要求,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决定依法撤回并注销2020年5月31日前以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原辽宁省林业厅)名义核发的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及调整为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动物的人工繁育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书。

      这些物种具体包括: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驼鸟、鸸鹋、水貂、银狐、北极狐、貉、暹罗鳄、尼罗鳄、湾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

      梅花鹿

      据了解,全国人工养殖梅花鹿的集中区在东北,东北地区鹿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在辽宁省西丰县。西丰县是全国最大的鹿产品集散地和世界鹿产品加工贸易中心。目前,当地14%的人口从事鹿产业相关行业,鹿饲养量达3.5万只,年产成品茸80余吨,年加工和经销成品鹿茸1000余吨,占全国鹿茸加工贸易总量的80%,占世界总量的50%。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人士表示,依法撤回并注销梅花鹿等物种人工繁育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书,不代表这些物种不可养殖繁育,只是因管理关系转换,由林草(及原林业)部门此前颁发的许可证件及文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前16种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物种,将由农业农村行使相关管理职能,而黑斑蛙、东北林蛙等9种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将由渔业管理机构行使相关管理职能。

      来源:辽宁日报《北国》新闻客户端

      记者:胡海林

     

    公告链接:关于依法撤回并注销梅花鹿等物种人工繁育行政许可证件或文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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