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增强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
持续增强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 ——访国家林草局资源司负责人
林草生态系统是我国陆域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草原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力争林草覆盖率达到56.4%、森林覆盖率达到25.8%、森林蓄积量达到224亿立方米的目标。面向“十五五”,如何进一步增强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以林草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中国绿色时报》记者日前专访了国家林草局资源司负责人。
记者:《规划》总体要求提出,要统筹林草资源、国土空间、生态系统,科学保护、系统治理、合理利用。请问,在助力相关指标实现,筑牢绿色基底、稳定林地空间、强化资源保护管理方面将有哪些考量和核心举措?
资源司负责人:“十五五”期间,我们将坚持“提质存量、扩绿增量”的总体策略,严格林地空间管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强化林草执法监督,开展动态变化预警监测,推动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确保林地空间有效支撑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目标的实现。
一是精准落界,划定保护底线。结合《规划》要求,以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为契机,科学划定林地空间,明确各省2035年林地保有量预期目标,明确空间管控规则,形成林草资源保护的刚性约束。
二是从严管控,确保生态安全。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保护天然林,促进天然林保护修复,提高天然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限制使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域林地。
三是分类管理,厚植绿色家底。在稳定林地面积的同时,严格落实林地分级保护管理制度,更加注重林地生产力的提升,推进林地功能的复合利用。
目前,我们通过统筹国家、省、市县级林草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协调贯通,综合考虑植被生长趋势和国土绿化潜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一张图”上科学划定各类空间布局,开展一体化调查监测和规划实施情况体检预警评估,支撑全国及各省林草覆盖率、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规划目标实现。
记者:当前,稳经济、促发展对林草要素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请问,在严守生态底线的前提下,“十五五”期间如何优化林地供给,有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建设?
资源司负责人:处理好林草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是林草资源管理的重大课题。我们将坚持“保护优先、保障发展、集约高效”的原则,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努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精准对接需求。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推动各类建设项目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林业草原保护利用“十五五”规划》充分衔接,实行项目跟着规划走,引导项目科学选址、合理避让禁建区域。配合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林地的合理利用需求。
二是实行统筹兼顾,提升服务效能。健全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服务机制,合理保障林草产业发展用地需求。今年以来,国家林草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支持风电开发建设规范使用林地草地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关于支持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的通知》等文件,强化林草要素保障。推进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推动省域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用湿等在同一平台联审。推行服务关口前移,提前介入项目选址论证,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高效、便捷的要素支撑。
三是推动集约发展,引导复合利用。严格落实占用林地总量控制和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的刚性要求,严格控制临时使用林地规模,推动开发建设行为与生态保护修复融合统一。引导科学利用林上、林中、林下空间,推广立体经营模式,推动林地空间复合利用。
四是坚持依法依规,严守绿色底线。严格执行森林法要求,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不得超过“十五五”林地定额总量。持续完善林地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林地审核审批全过程监管,对违法使用林地予以严肃查处。
记者:《规划》提出“完善森林可持续经营制度”“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请问,“十五五”期间如何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科学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资源司负责人:森林可持续经营既是林草保护利用的战略问题,也是林草高质量发展的长期重点工作。落实《规划》要求,我们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主导功能为基础、发挥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为目标,推行以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引领和方案约束,落实全地域、全要素、多功能、近自然、全周期经营理念,从制度、政策、科技、支撑、动力等维度,着力构建差异化精准化森林可持续经营体系。
一是加强差异化精准化制度政策供给。制定《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办法》,明确总体要求、监督管理、成效评价、职责分工等要求,强化森林经营方案制度和项目闭环管理,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出台《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森林分类经营。印发“十五五”林木采伐管理文件,该放活的放活,该管控的严守底线,为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提供保障。
二是科学构建森林可持续经营空间格局。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基础,结合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进一步落实不同生态区位和主导功能的森林差异化保护、经营、利用空间。按照差异化空间管控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等要求,组织、指导重点林区和地方制修订务实管用的森林经营方案。强化森林经营方案对生产任务安排、项目实施、林木采伐的约束力,为全面提升森林质量与功能提供指引。
三是以重大工程为抓手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围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壮大林草产业等重点任务,用好国土绿化、双重工程、森林可持续经营、国家储备林等项目政策,通过财政引导、金融支撑、社会参与等多元资金渠道,坚持统分结合、分工负责、协同发力,长期投入、久久为功,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重大工程落地见效,全面提升森林质量与功能,助力提质兴业利民、林区转型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
四是加强支撑能力建设。修订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技术规程,强化技术标准衔接,打通技术堵点,指导基层根据区域、森林类型差异,分区分类科学开展森林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用好三年试点成果,结合县域林草规划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推行136个分区分类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进一步研究完善长、中、短周期的集约高效经营模式。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长期试验示范网络建设和监测评价。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政策,推进林区道路、灌溉设施、防火通道、种苗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激发森林可持续经营动力。指导重点国有林区依托森林可持续经营,用好天然林保护修复等政策,推动“养人”向“干事创业”转变,加快绿色转型发展。结合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探索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发挥国有林场技术、人才、管理优势,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深化集体林改,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多元化合作共富模式,进一步发展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
记者:《规划》提出要深化国有林区和草原保护制度改革。请问,重点国有林区作为国土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地区,“十五五”期间有哪些改革举措?
资源司负责人:“十五五”期间,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发展要以答好新时代“林区三问”为目标,在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统筹生态保护、转型发展和民生改善,推动林区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制定科学经营方案,建立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发挥林长制作用,压紧压实地方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主体责任。严格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产权变动审批管理,维护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安全。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国有林区自然资源资产和不动产确权登记,进一步明晰和落实所有者、使用者职责任务,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推动林区转型。推动出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试点方案》,系统探索有偿使用制度规则,为出台《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积累经验,强化林区转型发展政策支撑。研究完善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和利用政策,强化转型发展要素保障。参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价值量核算,显化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经济和生态价值,加强成果分析运用,为价值实现提供量化依据。
三是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完善重点国有林区资金投入政策,争取对国有林区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2035年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决策部署,推动将重点国有林区纳入支持范畴。
记者:“十五五”期间如何完善林长制体系建设和林草资源执法监督?
资源司负责人:“十五五”期间,将紧扣责任落实、监管提效、执法亮剑3个关键维度,创新提升林草资源保护治理能力。
一是持续健全林长制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林长制“指挥棒”引领和“利剑”震慑作用,聚焦林草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统筹推进林草资源常态化监督管理。持续创新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统一规范各级林长履职流程、责任区域与工作标准,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健全林长制督导考核与追责问责体系,压紧压实各级林长履职责任。
二是持续加强主动发现问题能力。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化预警监测体系,全面应用卫星遥感、大数据、云平台、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手段,提升专员办主动发现破坏林草资源违法问题能力,建立健全林草资源常态化监督管理制度机制。
三是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推动生态警务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行刑衔接工作运行机制。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法侵占林草地、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