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林草局开展“三资”专项整治调研
丹东市林草局工作专班日前在振安区汤山城镇开展“三资”(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专项整治现场调研。
市局专班对“三资”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林草职责分工以及林改相关政策进行宣讲解读;从集体林地承包和经营流转合同的管理、违法侵占集体林地、违法砍伐林地等几个方面深入调研。
针对林草部门与农业部门协作配合不够、对乡镇工作调度力度不够等问题,丹东市林草局专班强调:一是加强认识,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落实;二是加强清查村集体管理的林(草)地(含林木)流转合同存在的违反《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问题,并结合涉林违法案件查处,排查违法侵占村集体经营的集体林(草)地,违法砍伐林木的问题;三是进一步规范流转程序和资源管理,建立完善资源流转档案管理等制度。(信息来源:丹东市林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