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建立森林资源保护一体化协作机制
锦州市林草局、市公安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森林资源保护“一体化”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为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森林资源部门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作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安全,实现公安、林草部门在森林资源保护领域的优势互补和协同作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意见》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各级公安机关、林业和草原部门的联系协作,通过建立“一体化”协作机制,构建公安机关和林业和草原部门依法履职、机制健全、无缝链接、职能互补、协同作战、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联系紧密的行政执法和打击涉森林、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新格局。紧紧围绕破坏林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破坏林地等农用地资源违法犯罪及森林火灾案件的线索协查、强制措施执行、协助取证、共享信息和经验交流、联合行动等相关协作内容进行确定和规范,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一体化”工作模式,切实提升全市森林资源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保障功能
《意见》确定了两部门8项协作机制,即日常工作联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巡防巡护机制,共同强化源头治理机制,学习交流机制。
《意见》要求,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森林资源保护“一体化”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努力实现“1+1>2”的工作成效;压紧压实责任,严格任务落实,动态跟踪,确保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压实到具体人员;提高联动效能,两部门要完善配合制度,为双方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以及力所能及的人、财、物等方面的有力支持,不断推动森林资源领域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信息来源:锦州市林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