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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支持产业多元发展 —辽宁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来源: 中国绿色时报             撰写时间:2024-11-1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林改后,朝阳凌源市以封山育林为主,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绿色乡村比比皆是。图为群山环绕的凌源市河坎子村

    丹东市宽甸县青椅山镇碱厂村药用芍药、八股牛竞相绽放,林农在鲜花丛中除草

    阜新市彰武县四合城林场职工进行樟子松嫁接红松

    抚顺市清原县湾甸子镇后楼水库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老黑山村林农采摘榛子

    本溪市本溪县清河城镇林农晾晒红松塔

      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印发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序推进方案落地,各项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2024年,辽宁省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对各市的林长制考核指标;大力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着力提升农民合作组织化程度。

      目前,辽宁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已编制完成,并征求了14个市委、市政府,沈抚示范区和18个省(中)直单位的建议和意见,正由辽宁省司法厅对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

      促流转 推动规模经营

      辽宁是集体林大省。国土“三调”数据显示,全省林地面积9000万亩,其中集体林7900万亩,占比高达88%。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分山、分林到户,也正是从那一刻起,辽宁全省各地即开始探索大户承包、股份合作、家庭林场等规模经营形式,以化解单家独户无力面对的作业设计、科技推广、防火防虫、林地经营、共闯市场等难题。

      早在2007年1月24日,辽宁即发放了全省第一笔林权抵押贷款。

      2024年,在征求省市场监管局意见后,辽宁省林草局制发了《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并印发《全省林草系统推进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及合同管理工作方案》,并配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辽宁林权交易网”已按“一网交易”政策要求,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了信息对接与共享。目前,共办理林权流转业务821笔,涉及面积13.9万亩,转让金额2.32亿元;共协助金融部门发放贷款165笔,贷款总额8.35亿元;协助集体林权拍卖、国有木材和红松球果经营权竞价交易11笔,交易金额2383万元;本溪县实现森林全部参保,保险面积达405万亩,年保费总额617.6万元。

      抓主体 实施龙头带动

      6月12日,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上堡村王鑫红松种植专业合作社,2024年春季分红正在进行。21名嫁接队员,分得365078元嫁接工资。

      合作社董事长王鑫说,她是林改政策的见证者,“没有林改政策和林业部门的支持,合作社就走不到今天”。

      如今,王鑫红松种植专业合作社是国家示范合作社,业务范围拓展至三北地区。2014年,她的合作社还代表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外国考察团参观。

      2024年,辽宁开展农民合作社国家示范社培育和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评选,着力提升农民合作组织化程度。

      目前,全省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4005个,其中林业专业合作社3095个、家庭林场910个。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在科技推广、示范带动、品牌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搞试点 实施场村联合

      农民经营林业,缺技术、缺管理、缺人才。这些,国有林场都有,却受限于公益一类的身份,难以大展拳脚。

      辽宁着力推进试点,鼓励国有林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联合经营,以合作造林、合作经营、托管经营等模式,发挥国有林场的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优势,提升集体林经营水平。

      《辽宁省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印发全省,要求各地围绕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试点,并指导试点国有林场编制实施方案。目前,全省已有5个试点国有林场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并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探索还体现在森林经营上。

      辽宁省林草局成立了工作专班,组织编制了《辽宁省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方案(2023—2025年)》,明确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为核心的管理、政策、投入、技术和保障等制度体系。

      2023年,辽宁获批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单位9个,设置成效监测样地60个。各试点单位结合多年的经营经验和森林资源特点,提出了落叶松速生丰产林、红松大径级用材林、红松果材兼用林、落叶松-红松混交林等多种典型经营模式。全省共完成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退化林分修复、主伐和更新等各类森林经营任务143万亩,森林质量得到有效提高,森林生态功能不断提升。

      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显示,辽宁省森林每公顷蓄积量年增长2.8%,其中人工林增长5.6%。

      带转化 发展生态经济

      2023年,辽宁实现林业总产值799亿元。集体林重点县人均林业收入2382元,占农民人均收入18492元的12.9%。

      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印发一年来,辽宁着力推动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激发深化集体林改内生动力。

      2024年,《辽宁省推动林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推动以松子、核桃等8类干果经济林和林菜为重点的林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辽宁省林草局下达2024年全省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任务指导计划,对各市新建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和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任务指标提出具体要求和部署意见,半年即完成特色经济林建设4.24万亩、新发展林下经济2.81万亩。

      辽宁组团参加2023年在广西举办的第一届世界林木业大会,省林草局获得最佳组织奖,辽宁展馆获得最佳设计奖,推荐的三家企业均获得奖项。

      与此同时,不断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2023年,全省完成营造林205.92万亩、草原生态修复32.88万亩,林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进一步提升。林业碳汇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宽甸县、岫岩县、北票市、彰武县、本溪市5个省级试点单位完善并印发了试点实施方案,设立样地1100余块,落实制定碳汇计量模型树种42个,启动了外业调查和样木样本采集等工作。

      2024年,辽宁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省对市的林长制考核指标,其中包括市级林长研究部署集体林改和产业发展两个方面。其中,产业发展考核指标包括完成年度林下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情况和完成年度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目标任务情况。

      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印发后,辽宁积极推动林草机构独立设置,抚顺市、本溪市、朝阳市单独设立了林草机构。目前,全省14个市已有8个单独设立了林草局。

      辽宁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辽宁将推动辽宁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推进省级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相信,随着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出台,辽宁集体林区将焕发新的发展活力,为全省生态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和百姓增收致富作出更大贡献。

      辽宁省本溪县

      改革试点实现三个创新

      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着力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有力巩固了林改成果,助力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

      创新东北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运营模式。为了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流转,打破林权交易服务平台事业单位体制限制以及资金、技术、人才壁垒,探索了政府履行监管职能、企业依法市场运营模式,与沈阳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合作,共同研发了东北林权交易网络服务平台。同时,成立了辽宁森惠生态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国有和集体森林资源流转交易纳入平台监管运营,鼓励和引导林农将森林资源流转入场交易。

      创新林业发展经营机制。分林到户后,林地经营分散性、碎片化,林农缺乏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技术薄弱。针对这一问题,本溪县探索“林场+集体+农户”经营模式,鼓励和引导林农合作入股,经营收益由林场、村集体、林农按5∶2∶3的比例进行分配,促进场村合作共同发展。目前,本溪县清河城实验林场与清河城镇东阳村完成合作造林240亩,营造树种为红松,成活率在95%以上,预估红松一个经营周期经济效益可达2253万元。该模式不仅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也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了均权均利、规模经营、多方共赢。

      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东北地区林权类抵押物生长周期长、难于管护,一旦形成不良资产,后续的评估、处置都比较麻烦,导致金融部门在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时存在诸多顾虑。本溪县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成立了具有收储功能的辽宁红松林科技有限公司,为林权处置难问题找到了突破口,助推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辽宁省桓仁县

      以规模经营促产业发展

      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着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化解阻碍集体林区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有效激活发展动能。

      完善“三权分置”机制。桓仁开展了林地经营权流转,完善了林权不动产证核发,探索创新了林业贷款融资模式。县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市商业银行桓仁支行、锦银村镇银行均开办了林业贷款业务,为林农和涉林企业发展林下产业、购买林地林木、加工人参、造林等经营活动提供金融服务。目前,全县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76笔,抵押面积9.1万余亩,累计发放贷款4.8亿元。

      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首先,创新林业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全县拥有林业专业合作社118家、合作社联社1家,对小农生产和带动能力不强的林业专业合作社,采取联合与合作等形式,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林业发展轨道。其次,发展壮大家庭林场。全县共成立家庭林场36家,总经营面积超过15万亩。组织家庭林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实行采伐限额单编单列。第三,拓宽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内涵。发展了一批以“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为经营模式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第四,组建“两山”林场。以6家国有林场控股、32个行政村入股的方式,成立桓仁满族自治县两山林场有限公司。

      积极支持产业发展。首先,推动发展林下经济。目前,全县发展林地药材65.5万亩、干坚果经济林106.39万亩、山野菜15.25万亩,林蛙放养面积稳定在300万亩,每年发展林业种苗7000多亩。其次,提升林产品附加值。5个产品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桓仁山参成功申报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10个林产品被评为辽宁省名牌林产品。全县有以参药为主的企业211家,参与山参购销企业177家,参与种植企业126家,参与加工企业112家。第三,促进乡村旅游。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基本实现了资源得保护、农民得利益、社会得效益的目标。

      辽宁省北票市

      基地示范推动规模发展

      辽宁省北票市印发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并将改革任务纳入绩效考核。

      全市以林地经营权流转为突破口,推进林业产业规模化发展;强化示范基地引领,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试点乡镇、村,北票市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林农以入股、托管、合作等形式,把分散在单家独户的无林地、有林地、无力经营管理和碎块状林地吸纳到林业专业组织中来,实行规模化、专业化、精细化经营管理,探索效益分配模式,让林地资产有效增值。

      全市选定3个乡镇4个行政村作为试点,通过示范基地引领,带动林业产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上园镇靠山屯村大果沙棘产业试点基地。采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林企+林农”模式,同时建设沙棘深加工企业。林农将林地经营权入股或托管于合作社。林农栽植管理的,收益分配林农占六成;林企栽植管理的,收益分配林农占四成。村集体则占有合作社中5%的股份。目前,示范基地已与林农签订合同43份,流转林地5000多亩,全部栽上大果沙棘。加工企业已投入生产。

      大三家镇庙下村金丝王枣产业试点基地,采用“合作社+林农”模式,林农将林地以托管、入股等方式与村集体合作社合作。目前,示范基地面积已达2500亩,正常年景每亩产金丝王枣约500公斤,每亩收入约1万元。

      大三家镇三家村山杏嫁接改良产业试点基地,采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林农+国有林场”模式,由国有林场将林农需要改造的山杏地的经营权进行托管。目前,示范基地已完成山杏嫁接100亩5000余株,预计每亩产山杏核200公斤、收益2000元,比改良嫁接前每亩增加收入1000元。

      林光互补产业试点基地,以“光伏企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林农”的模式,将林农手中的林业用地流转到合作社,规模发展光伏和经济林。目前,林光互补基地试点项目两个六兆瓦的600亩地块已在凉水河乡下湾子村落实,栽植大果沙棘约100亩5000多株。林农流转林地,每亩收益200元。预计沙棘盛果期每亩可收益3000元,全部归合作社和村集体所有。

      4个基地的共同点就是把林农手中的林地以入股或托管的方式流转到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规模经营,既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又增加了农民收入。(本版图片由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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