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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印发《推进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林草种苗振兴实施方案》

    来源: 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办             撰写时间:2024-06-0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推进全省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林草种苗在全省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方面重要基础保障作用,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新动能,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印发《推进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林草种苗振兴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2025年,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5%。省级以上林草种质资源库、林木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林草良种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数量达270个以上,收集林草种质资源3300份。全省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基本建立,种子生产供应体系进一步健全,苗木生产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种苗市场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种苗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实施方案》提出要完成六项重点任务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大林草品种选育与推广力度提升基地建设和管理水平增强种苗供应保障能力加强种苗监管和法治建设加强种苗信息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林草种苗工作作为一项林草重点工作来抓,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出台林草种苗扶持政策,加强种苗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强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预算内资金投入,支持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和评价,支持种质资源库建设,扶持良种基地、采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设;要强化科技支撑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和育种团队加强合作,建立和完善产、学、研、用融合发展体系加强国土绿化与种苗有效衔接根据我省荒漠化综合防治、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需求,分析造林树种的数量、规格需求趋势,提前安排好适销对路的种苗生产。(信息来源: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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