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行动]沈阳市:加强野外看守巡护 严禁野生动物交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沈阳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即刻响应,全面动员部署,把工作落在实处,在加强野生动物野外巡护的同时,还对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涉野生动物交易点位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没有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加强野外看守巡护。沈阳市组织力量在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地和集群活动区,尤其是候鸟越冬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等加强野外巡护,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坚决遏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督办处理辖区内举报信息和非法野生动物交易8 起,核实落实8起,其中:行政处罚 2起,立案处理 2人,督促整改 6起(件)全市出动市、县两级森林公安民警230余人次、备勤民警90余人次、执法车辆90余台次,检查重点场所和区域500余场次。
加强源头管控。沈阳市暂停受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行政许可申请,禁止转运贩卖野生动物。组织排查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全面实施驯养繁殖场所封控隔离,做好疫病防范措施。向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贴发《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致广大业户的一封信》等资料,宣传野生动物管控政策和防疫要求。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驯养繁殖场425个,均未发现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或疫病情况;指导关闭野生动物公众展示场所5家(沈阳森林动物园、鸟岛、怪坡虎园、未来动物城和沈阳长白岛森林公园)。
严禁野生动物交易。沈阳市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组织排查全市大集、花鸟鱼市等涉野生动物交易重点点位,并对重点点位实行日巡查、日报告制度。根据防控形势将排查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农贸摊位、宠物商店等点位。建立由市林草、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督导组,督导被检单位落实防疫措施,联防联控严禁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截至目前,对全市涉野生动物交易点位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涉野生动物交易重点点位16个,其中取缔2个,暂时处于关闭状态11个,处于部分关闭状态2个,处于营业状态1个,经排查暂未发现野生动物及飞禽售卖情况。
建立日报告制度。全市7个监测站自1月20日起进入重点监测期,将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野生动物与人类易于接触区作为重点监测区域,应急值守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各地监测站均未发现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