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草局要求做好疫情期间 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市统筹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到疫情防治和疫木除治两手抓两不误,确保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年度疫木除治任务。
通知明确,已经开展疫木除治作业的地区,要严格按照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落实落细落严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疫木除治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暂时不具备开工复工条件的地区,要提前谋划,做好应对预案。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林草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按省林草局备案的年度疫木除治方案开展疫木除治作业。各级政府和林草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管,依法依规除治。
通知要求,各地要制定监管方案,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措施,压实责任,落实监管单位和监管人员。要加大移动粉碎设备的配备。要严格执行疫木山场就地就近处置要求,实施村内处置。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对疫木处置利用作业实施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严格按规定实施。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控疫木流失。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整合防治检疫、森林公安、林政等行业执法力量,联合地方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反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和加工松材线虫病染疫疫木的刑事犯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处理。坚决杜绝疫木流失,严控疫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