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布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举报电话
为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向社会公布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举报电话如下,任何组织和个人可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一、辽宁省
受理机构: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举报电话:024-23448940。
二、沈阳市
受理机构: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举报电话:024-88922045。
三、大连市
受理机构:大连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督大队;举报电话:0411-82675300。
四、鞍山市
受理机构:鞍山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五、抚顺市
受理机构:抚顺市林业和草原局湿地及野保科;举报电话:024-57509378。
六、本溪市
受理机构:本溪市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举报电话:024-43568534。
七、丹东市
受理机构: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野保科;举报电话:0415-2593173 、2593028。
八、锦州市
受理机构: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野保科;举报电话:0416-2118903。
九、营口市
受理机构: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野保科;举报电话:0417-2910130。
十、阜新市
受理机构:阜新市自然资源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举报电话:0418-2175516。
十一、辽阳市
受理机构:辽阳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举报电话:0419-3234300。
十二、铁岭市
受理机构:铁岭市自然资源局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科;举报电话:024-79893270。
十三、朝阳市
受理机构: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举报电话:0421-2916858。
十四、盘锦市
受理机构: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执法支队;举报电话:0427-2823206。
十五、葫芦岛市
受理机构: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野保科;举报电话:0429-309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