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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率先推行“林长制”

    来源: 《辽宁日报》12月22日07版             撰写时间:2021-12-2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本报讯  记者刘永安报道  12月20日,盘锦举行“林长制”启动仪式,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林长制”,将以“林长制”促“林长治”,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盘锦建设。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盘锦构建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市、县(区)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在各级“林长”领导下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盘锦综合考虑本地区的资源特点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科学确定“林长”的责任区域,实现全覆盖。建立“林长”会议制度,“林长”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各级“林长”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

      盘锦全面推行“林长制”,将做好“增绿”“护绿”“用绿”“活绿”四大文章,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生态保护、修复、灾害防控、监测监管、基层基础建设,让绿色“家底”更厚实。到2025年,盘锦的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57%,森林蓄积量达165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覆盖率达64.5%,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2%,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全市无重度以上沙化土地,自然保护地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8%以下,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和发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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