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林草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本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重点为各级林草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和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行政执法问题。重点聚焦执法不作为、执法乱作为和执法不规范、不公正。
省林草局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要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整治重点,逐条开展自清自查,建立本部门、本单位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各地、各单位要对自清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普遍性问题及时进行纠错整改,针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根源、查找症结,健全相关制度。省林草局将根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方案,成立指导督导组,对整治工作开展调研、督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实际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信息来源: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