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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林业厅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撰写时间:2016-03-1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省林业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省林业厅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39号)要求,结合全厅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在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中介机构等信息方面狠抓工作落实,收到明显成效。一是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积极做好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取消、下放、清理信息的公开,坚持做到取消、下放、清理一项就及时公开一项,2015年,全厅再次取消和调整了19项行政职权,依法公布行政职权71项,对林业厅保留的23项行政许可,除2项委托市县办理外,已全部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在省政府和厅门户网站上及时予以公开。二是积极推进全厅预决算信息公开。林业厅及时对全厅基本情况、主要职责、二级预算单位目录,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当年预算在厅门户网站上予以了公开,公开内容详细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三是及时公开 “三公”经费。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上年度“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包括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运行费,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信息,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等信息。四是扎实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动态公开。2015年省政府确定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和围栏封育工作为44件民生实事之一。我厅按时在厅门户网站对两个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等情况予以公开,并在网页设立专栏和链接,对全省工程开展情况及时予以更新。五是公布公开林业厅涉及行政审批前置事项中介机构等相关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对涉及审批前置事项中介服务的相关内容和有关资质要求进行了公开,并对中介机构名称进行了举例说明,方便群众办理事项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厅通过省政府公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厅门户网站(子网站)等多个平台,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一是坚持定期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以辽林字、辽林办字名义制发的文件。今年以来已报送厅制发正式文件15件、75份;在厅门户网站公开正式文件17件;主动制发和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查3件;以省政府公报发布信息1条。二是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全年发布全省各地各单位林业政务信息9500余条(次)。三是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开设了林业官方微信、微博,加大公开宣称力度。2月26日,依托腾讯技术正式开通了“辽宁林业网”政务三微,即微博、微信、微视,为多方位宣传林业政策、指导林业行业发展搭建平台。全年微信微博已发布信息990余条,微视频20余条。微博还得到“辽宁发布、中国林业网”等政府与林业部门的关注。四是全年做好林业应急预警研判信息公开。先后发布了《全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松毛虫预报》、《一代美国白蛾发生趋势预报》等林业有害生物研判预警信息,对指导全省林业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春季森林防火期间,坚持在厅门户网站醒目位置,每日发布森林火险预报信息。2015年在厅门户网站共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警、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等预警预报信息118条。

      三、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等工作情况

      一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和视频访谈,做好涉林信息的宣传引导,认真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月25日,在桓仁县举行第十一届中国本溪国际枫叶节“枫红指数”暨枫林谷森林公园评为首批“中国森林氧吧”新闻发布会。二是充分利用有声媒体和省主流媒体,认真做好重点工作在线访谈和重要信息公开。厅主要领导同志接受了辽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访。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了新闻发言人人选,明确了工作职责。四是积极利用民心网信息平台,做好网络舆情答复和举报投诉办理工作。2015年共收到民心网咨询及投诉11件,其中:解答政策咨询7件,办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4件,均及时予以了答复办理。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全厅进一步加大了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承办工作。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以及林业厅关于依申请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厅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从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环节都做了具体要求和格式规范。并在此基础上,在厅内从审查、受理、审核及答复等程序也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依申请过程中各处室、单位的责任和分工,保障了公众依申请事项的高效、有序办理。201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以信函形式予以答复。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后经调解,申请人主动提出撤销。全年未收到行政诉讼等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制度及基础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强化网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核心平台作用,对网站进一步进行了改版升级,强化便民服务功能,在网站的醒目位置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分设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法规规章、机构信息等窗口。对青山工程、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森林公安、森防检疫等重点工作开设了专栏,及时更新信息动态。二是充分利用“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组织厅内有关处室、单位业务骨干在兴城市白塔镇大集,与当地市、县、乡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为林农介绍林业政策知识,提供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并派发了各类林业政策知识宣传材料近600余份。三是在太原北街2号厅机关办公楼和长江街126号林业综合楼内设立办事指南公示板,将各处室、单位工作职能和办事流程统一进行公示。五是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9月25日,在本溪市组织开展了林业政务信息培训工作,参加培训近100人。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落实力度,切实落实国家和省的一系列重大工作部署,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辽宁省林业厅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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