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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              撰写时间:2023-03-2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22年,省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辽宁林草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省林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依法治林(草)

      2022年以来,省林草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等形式,集中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8次,树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榜样,促进了全局法治建设水平的提升。坚持带头推进集体依法决策落实,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律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在重要政策文件制定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中,严格遵照规定程序执行,必要时组织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全年共召开39次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重大议题105项。法制审核并向省政府报备8件,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10余次。特别是在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考核的决策部署过程中,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了辽宁省林草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方案和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导推进全省林草系统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我省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全局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和矛盾,全面落实法治建设问责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在推进行政执法专项考核过程中,局主要负责同志4次召开党组会、6次专题调度和听取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情况汇报,对下步工作作出明确指示和要求,并围绕条线信访和行政执法队伍情况向有关领导作专题汇报,推进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立法工作

      一是采取小、快、灵的模式,选取“小切口”,会同省人大有关委员会、省司法厅等组成立法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立法等工作,该《条例》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二是积极会同省人大、省司法厅,完成2023-2027年省林草局拟新立和修订地方性法规《辽河口国家公园条例》《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等6项。三是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7次,废止省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和修改省林草局规范性文件3件。四是经积极沟通争取,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正式明确了执法主体资格,增强了省级法治力量。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强林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职能和人员,为全省林草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强化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聚焦林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开展了森林资源“清零行动”、野生动植物“清风行动”、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等专项活动,全面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法治治理力度。针对林地林木滥垦乱占、盗砍滥伐等问题的实际,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大力化解积案,推进环境优化。二是出台协作机制指导意见,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省林草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从生态安全战略高度,强化森林资源法治建设,构建“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形成全域覆盖、职责明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为全省森林资源保护执法奠定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林地审批环境。出台冰雪产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在丹东市宽甸县开展冰雪经济试点工作,为滑雪场使用林地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深入贯彻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关于支持重点铁矿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出台了《关于规范矿山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矿山类项目使用林地的相关规定,申报组卷的有关材料要求,申报和审核程序等。四是贯彻省委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印发了全省林草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方案,6次召开行政执法工作视频培训会和工作推进会,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开展了全省林草系统行政执法专项考核自查自纠和案卷评查工作。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印发《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等十余项配套制度文件。5个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在省级主流媒体公开播出。

      四、深抓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有序推进普法工作。制定了2022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了普法时间、任务、责任人,推进了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我省2022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要求,从12月4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以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为重点宣传内容,在局机关、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宪法学习宣传,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等形式,让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收到良好成效。三是开展《湿地保护法》宣传。印发了宣传工作方案,并在盘锦市举办辽宁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积极响应国家倡议,全省湿地公园全部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一周,据统计,宣传周内全省湿地公园游客达19万余人次,接受科普宣教游客达10万余人次。四是开展行业法规宣传。结合“5.15”政务公开日等活动,面向社会宣传普及林业草原相关法律法规,印发了《林业和草原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共计200余册,邀请相关专家就相关政策作专题解读辅导。

      五、制约行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加强党政监督。省林草局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组对全局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完成了国务院、省《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督查落实,扎实推进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加大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力度,全部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1件,其中11件主办件的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所有非涉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公示,实行集中监管。

      2023年,省林草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中心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林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推进新时代“辽沈战役”贡献林草力量。一是不断推进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建设。结合发展中出现的机遇和存在的问题,与时俱进地做好法规规章立改废相关工作。配合省人大农委开展《辽河口国家公园条例》《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等修法和立法工作。二是继续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制度,推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有序开展。三是继续推进践行服务宗旨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行动,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政务服务质量,提升行政相对人满意度。四是继续加大《宪法》《森林法》《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扩大普法覆盖面,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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