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学会关于2024年度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辽宁省林学会章程》《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2024年度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评选方案》规定,省林学会已完成了“2024年度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经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委审核并报请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同意,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如下(见附表)。
为确保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加强社会监督,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均可向辽宁省林学会监事会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评审过程中发现存在盗用、篡改他人论文、专利和评价材料等情况的项目,已参照《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监督电话:024-81573611;13940424355(原女士)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26号1208室
邮 编:110036
辽宁省林学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