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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              撰写时间:2026-03-0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深入推进林草领域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和决策水平,根据《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辽法办发〔2025〕4号)及我省林草工作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选聘方式

      择优向1家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由该所选派3名执业律师担任兼职法律顾问,为省林草局提供法律服务。

      、服务期限

      法律顾问聘用期限为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

      、选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5年以上(截至2026年2月1日),执业律师人数达15人以上,具有5年以上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经验,住所地为沈阳

      3.指派3名执业律师组建法律顾问团队提供专门服务,合同期内不得单方面变更服务团队人员

      4.保证法律顾问团队人员应当能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即时性的现场法律服务响应时间应当在1小时以内)

      5.服从省林草局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尽一切可能提供优质服务

      6.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律师进行政治学习和保密教育 

      7.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二)三名执业律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一般应当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3.熟悉党政机关工作规则

      4.在所从事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5.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6.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7.提供服务的执业律师应对林草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较为熟悉,并有一定的工作经历

      、服务内容

      1.为省林草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2.参与省林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咨询、起草、调研、论证和审查

      3.参与省林草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 

      4.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5.参与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洽谈、论证、法律咨询,审查以省林草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6.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

      7.参与省林草局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等工作,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8.参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

      9.参与处理政府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信访事项、历史遗留问题及其他重大疑难问题,提供合法合理的解决建议,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10.处理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选聘程序

      1.公开遴选。在省林草局官方网站发布选聘公告,明确选聘数量、条件、工作职责、聘用期限、报名方式、报名材料等,接受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报名。

      2.资格审查。对申报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组织对经初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审,确定拟聘对象。

      3.名单公示。对拟聘律师事务所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名单在省林草局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并将相关信息报省司法厅征求意见。

      4.提请审议。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提请党组会决定聘任对象

      5.结果公告。在门户网站发布聘任公告,颁发聘书,签订合同。

      六、申报要求

      1.报名时间:202636日至313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工作日内将报名材料提交至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人:赵渺,电话:024-23448933);

      (2)邮寄报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上述地址(请在信封注明“法律顾问选聘报名材料”);

      (3)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lnslcjzcfg@126.com)。

      3.报名材料

      (1)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法律顾问律所报名表》(见附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注册资料、人员规模(需至少10名律师的律师资格凭证)、主要业务领域、资质等基本情况;服务团队律师的身份证、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书复印件;

      (3)律所或律师取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有关业务领域的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

      (4)近5年内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聘书或合同复印件;

      (5)报名担任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包括专业特长、工作标准、服务承诺、服务团队成员,以及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和工作设想等内容);

      (6)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未受行业处分承诺书。

      (7)其他能证明自身工作优势的资料。

      以上报名材料纸质复印件需提供2份,PDF扫描件提供1份发送至指定邮箱lnslcjzcfg@126.com,3、4项没有的可不提供,选聘结束后材料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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