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首页 > 详情页
    您所在的位置: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来源:              撰写时间:2026-06-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各岗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详见附件1),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1. 体检时间:2026年6月24日(周三)上午8:00。

      2. 体检地点:辽宁省金秋医院体检中心三号楼1楼健康管理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二、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三、相关提示

      1.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要求,体检期间禁止家属陪同,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2.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影响录用。

      3.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4.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5.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6.体检前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请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安排和注意事项

      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8日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