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文件
辽林草办字〔2022〕30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沈抚示范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经局党组同意,现将《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完善我省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体系,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压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为根本,以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为核心,以融合联动为基础,以科技支撑为依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群防群治、职责到人”的原则,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森林草原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构建“省、市、县、乡、村+护林(草)员”六级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行高效、反应迅速的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所有层级明确监管网格,各级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员、网格协管员、网格员及其责任,持续夯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基础,不断健全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体制机制,增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应对处置能力,构筑“早部署、早治理、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扑灭”的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工作格局。
三、体系框架
(一)省级层面:建立以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领导和相关处室包片、市际区域联防联控、地市属地管理为内容的网格。
(二)市级层面:建立以市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领导和相关科室包片、县际区域联防联控、县区属地管理为内容的网格。
(三)县级层面:建立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领导和各内设机构包片、乡际区域联防联控、乡镇属地管理为内容的网格。
(四)乡镇层面:建立村际区域联防联控、村级辖区管理为内容的网格。
(五)村级层面:以行政村或村组村屯为网格单元,由护林员、护草员担任网格员。
(六)护林(草)员层面:以护林(草)员巡护区域为网格。
各类经营主体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划分方式,划分防火网格,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联防互救协议。
四、网格划分及任务
(一)网格划分
各级网格的划定区域、范围、密度根据所辖区域内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等确定。各级网格应明确网格监管员(包片组长、联防联控区域轮值负责人)、网格协管员(协助网格监管员的人员)、网格员 (下一级网格的监管员);村级网格应明确网格监管员(村书记)、网格协管员、网格员(护林员、护草员),要对网格化管理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标清边界,落地上图,建立档案。
(二)主要职责
1.网格监管员主要职责:监督指导包片区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及时掌握包片区域火险形势、火灾情况,适时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检查,查找问题隐患,督促整改,落实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联防联控区域轮值负责人负责组织联防联控工作会议,协调处理重大事项,组织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等有关工作。
2.网格协管员主要职责:协助网格监管员履行好森林草原防火有关工作职责,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并组织落实。
3.网格员为下一级网格的监管员,承担下一级网格监管员主要职责。
(三)主要任务
1.省级网格。健全本级防火网格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的实施;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监测预警、火情早期处理、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防火物资管理、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各级防火网格化的建设与管理情况。
2.市级网格(包括沈抚示范区)。健全本级防火网格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落实本级防火网格化建设,指导、监督所辖县(市、区)网格化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监测预警、火情早期处理、宣传教育、防火物资管理、队伍建设、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相关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国有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防火工作。
3.县级网格(包括省属国有林场)。健全本级防火网格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落实本级防火网格化建设,指导、监督所辖乡镇(街道)网格化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监测预警、火情早期处理、宣传教育、防火物资管理、队伍建设、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做好辖区内国有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防火工作;建立辖区内森林草原重要火源点、重要设施、重点人群管理台账。
4.乡镇(街道)网格(包括县属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健全本乡镇(街道)或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组织机构,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切实履行森林草原防火主体责任;落实本级防火网格化建设,合理划分护林(草)员网格,指导、监督所辖村网格化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本辖区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巡护、防火宣传和护林员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和火情报告等工作;结合实际,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工作,积极稳妥的落实火情早期处理各项措施;做好辖区内森林草原重要火源点、重要设施、重点人群摸排工作,建立台账。
5.村级网格。落实本级防火网格化建设,合理划分护林(草)员网格;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和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做好辖区重要火源点、重要设施、重点人群摸排工作,建立台账;配合乡镇(街道)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相关工作。
6.护林(草)员网格。承担管理网格的“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员、火灾隐患排查员、法规政策宣传员、火情报告信息员、早期火情处置员”的五员角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考核纳入林长制工作重要内容。要提供保障条件,强化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推动将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经费保障。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组织实施,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落细网格,细化工作措施。
(二)强化科技支撑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防火信息化建设,利用林长制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要深入推进“互联网+”防火督查系统应用,实现线上线下督查相结合。要深化“防火码” APP应用,充分发挥进山入林人员管控、问题清单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发放等功能,提高网格监管员、网格协管员、网格员掌握火情热点、建立隐患台账、掌握行业动态的便捷性。
(三)加大培训力度
要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培训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开展系统培训,不断提高网格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省、市两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针对基层在网格体系建设、日常管理、政策法规、巡护处置等方面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指导,提升网格化系统使用及管理能力。要注重开展网格员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培训,强化安全防护、火情处理和避险能力等培训演练。
(四)深化宣传教育
要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长效机制。要强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补充,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精准度。要紧盯敏感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月、宣传周” 等专题宣传活动,鼓励支持志愿者、公益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与监督。要利用主流媒体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先进典型,正确引导涉火舆情;要及时通报查处的违规用火行为反面案例,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
(五)做实基础工作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于2022年10月底前制定出台《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方案》,科学划分防火网格,确定网格监管员、网格协管员、网格员,明确区域范围和职责任务。自2022年11月起实施,全面摸清辖区内网格底数,登记造册、落地上图、建立档案。各级网格单位要公示网格化管理图,包括人员布局安排、工作职责、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鼓励通过信息化平台强化公示工作,并根据工作变动及时变更信息。鼓励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在公示信息中增加火险等级区域、防火期、政府令等信息。对照工作任务,要建立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台账(见附件),于每年3月10日前报省林草局备案。
附件:1.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省级网格责任区划表
2.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台账
附件1:
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火省级网格责任区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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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网格监管员 |
网格协管员 |
责任区域 |
1 |
金东海 |
森林草原防火处、办公室、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
大连市、营口市 |
2 |
孙义忠 |
人事处、科学技术和国际合作处、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
抚顺市、丹东市、沈抚示范区 |
3 |
王树森 |
行政审批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
阜新市、辽阳市 |
4 |
姜生伟 |
生态保护修复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荒漠化防治处 |
沈阳市、铁岭市 |
5 |
胡崇富 |
草原和湿地管理处、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处、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
朝阳市、葫芦岛市 |
6 |
王世铭 |
规划财务处、森林资源管理处、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
鞍山市、本溪市 |
7 |
周义 |
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机关党委、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
锦州市、盘锦市 |
附件2:
市 县 乡镇(街道)重要设施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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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重要设施 |
所在区域(位置)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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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重要设施包括林区及林缘100之内庙宇、加油站、工矿企业、旅游景点、文博单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