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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公布草品种名录的通知

    来源:              撰写时间:2022-01-0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文件

    辽林草办字〔2022〕1号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公布草品种名录的通知

    各市、沈抚示范区林草主管部门,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现将由辽宁省林木(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辽菊1号等2个草品种(详见附件)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可以在本通知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草品种名录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沈阳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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