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
辽林办字〔2010〕105号
各市林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新一轮禁毒工作人民战争的指示精神和省禁毒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林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我省林区“禁种铲毒”工作,巩固国家森林“无毒省”成果,确保我省林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出”,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禁种铲毒”是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强化林区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市要切实把林区“禁种铲毒”工作作为林区综合治理,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要站在维护人类社会文明的高度,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将林区“禁种铲毒”工作真正纳入领导议事日程。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制定工作目标和细化工作措施的基础上,把“禁种铲毒”工作与当前“封山禁牧”、“清理小开荒”等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层层落实,切实做好林区“禁种铲毒”工作。
二、加强堵源截流,杜绝毒品进入林区
为有效地遏制毒品进入林区,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健全查缉网络,防止毒品从境外和邻省流入我省林区,要强化堵源截流工作,截断毒品进入林区通道。沈阳、大连、丹东等边境重点市森林公安机关要主动与地方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林区边境和口岸的查缉力度,坚决把毒品堵截在境外,从源头上杜绝毒品对我省的危害。
三、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踏查铲毒行动
各市应集中力量加大对重点时期、重点地域、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力度。对林区、林缘地区经常居住的人员进行全面的普查登记,对曾有非法植毒嫌疑、受过打击处理的人员落实监护措施。在关键时期要在林区交通要道、主要路口设卡堵截,对无证进入林区人员盘查询问。对易于植毒的重点部位和地块指派专人,死看死守,严防毒粒下种入土。对城乡结合部、重点林区进行实际踏查,消灭林区死角。对罂粟播种的关键时刻和罂粟开花易发现、好铲除的有利时机,组织人员进行地毯式搜查,发现一株,铲除一株,坚决杜绝毒品原植物生长蔓延。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禁种意识
各市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多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教育,强化群众“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意识。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把林区外来人口聚居地、自然村屯以及林缘交界地带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坚持禁毒宣传与普法宣传相结合,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开办专题讲座、走家串户等方式宣传毒品的社会危害,党和国家关于禁种铲毒工作的方针、政策,营造浓厚的禁种铲毒舆论氛围,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禁种工作中来,形成合力,远离毒品。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