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的通知
辽林草办字〔2022〕10号
局机关各处室、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56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辽委办发〔2020〕19号)要求,现将《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
为落实省林草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做好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辽委办字〔2020〕19号),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计划及措施如下:
一、科学开展造林绿化
(一)工作计划
开展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完成营造林作业面积130万亩。
(二)工作措施
1.推动出台《辽宁省科学绿化实施意见》,制定《辽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
2.分解落实营造林工作任务,下达年度生产计划;
3.强化设计和施工管理,提高作业质量;
4.加强生产作业调度,实行月报告制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全面加强林草资源管理
(一)工作计划
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开展森林督查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
(二)工作措施
1.出台全省林长制考核方案;
2.开展林长制督查工作;
3.开展森林督查,实施问题整改专项行动;
4.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
三、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
(一)工作计划
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二)工作措施
1.完成辽河国家公园范围和分区优化调整;
2.制定公园内主要矛盾冲突调处方案;
3.修订完善《辽河国家公园科学考察报告》《设立辽河国家公园符合性认定报告》《设立辽河国家公园社会影响评价报告》3个技术报告和《辽河国家公园设立方案》;
4.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回头看”。
四、扎实做好草原湿地生态治理
(一)工作计划
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34万亩,防治草原鼠虫害155万亩;推进湿地分级管理;实施湿地生态补水面积57.65万亩。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工作指导,实行全过程监管;
2.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印发《辽宁省一般湿地的确认标准》《辽宁省一般湿地管理办法(暂行)》,指导各市公布一般湿地名录及保护范围。
五、大力推进防沙治沙工作
(一)工作计划
推进全省防沙治沙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6万亩。
(二)工作措施
1.统筹编制全省防沙治沙规划;
2.出台《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推进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工作;
3.全面落实年度26.36万亩沙化土地治理任务。
六、不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
(一)工作计划
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调查,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
(二)工作措施
1.编制《辽宁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方案》,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
2.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3.组织开展“2022清风行动”,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行为。
七、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工作计划
开展新流转森林资源合同规范试点工作,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0个。
(二)工作措施
1.制定年度任务计划,确定试点名单;
2.深入基层指导服务,规范试点乡镇流转合同;
3.及时调度工作进度,总结推进。
八、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一)工作计划
新建辽东绿色经济区林下经济面积1万亩,森林康养试点基地2个。
(二)工作措施
1.制定并印发年度任务计划,分解落实任务;
2.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推动工作完成;
3.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积极推动解决问题。
九、全力抓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
(一)工作计划
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
(二)工作措施
1.完善制度办法,制定《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办法》;
2.强化防火宣传,深入推广防火码2.0;
3.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打击违规用火专项行动;
4.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
5.举办全省林草部门防扑火队伍“大比武”。
十、持续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一)工作计划
控制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8‰。
(二)工作措施
1.推进《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立法工作;
2.开展2021-2022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
3..建立推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精细化管理平台;
4.持续开展科技攻关,总结编制《辽宁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