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四率”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

         

编辑:省林草局

        

来源: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辽林办字〔2016〕61号

  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四率”指标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林业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圆满完成《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50号)确定的防治目标、省政府与国家林业局签订的责任书的各项指标,切实提高防治成效,根据国家林业局下达我省的“十三五”期间“四率”指标,省厅研究制定了《“十三五”期间各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四率”指标分解表》(详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认真安排部署“十三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并将其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 结合实际,落实指标

  “四率”指标是省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责任书的重要考核指标,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分解、落实各项指标任务,要将“四率”指标纳入当地目标管理责任书,提出科学可行的措施,层层落实防治责任,细化防治工作任务,明确任务要求,落实任务主体,做到任务有部署、工作有考核、管理有措施,切实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管理,强化督导

  省厅将结合省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责任书的考核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待《办法》出台后,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健全防治目标管理工作,完善相关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年度考核和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跟踪督导,准确掌握完成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有关问题,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全省“十三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分解表 

  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