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与草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为林业与草原发展、建设、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等工作。
(二)为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外资项目造林、草原生态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和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管理与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为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建设及全省林木种苗管理、植物新品种研发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林业科技实验示范、科学研究、教学实训提供服务保障。
(四)为全省林业与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救护、野生动植物检疫、疫源疫病监测、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及林木种子质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为全省森林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建设、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为全省林业和草原生产经营、项目经营综合技术协调、工程项目建设技术质量指导及监督检查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七)承担全省林业宣传、干部职工培训的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省林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