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大林业生态建设投入建议(第128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3日

         

编辑:厅办公室

        

来源:辽宁省林业厅

杨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林业生态建设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一直把朝阳作为全省林业生态建设的重点地区给予倾斜

  多年来,朝阳市一直是我省林业生态建设的主战场,先后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2772项目、德援项目、欧投项目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以及青山工程、千万亩经济林工程、辽西北边界防护林工程、辽西北地区荒山荒地和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25度以上坡耕地造林绿化工程等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这些工程都把朝阳地区作为建设重点给予倾斜。

  据统计,2011—2017年,共下达给朝阳市三北工程计划任务278.9万亩,占全省总计划的40.45%,其中:人工造林123.3万亩,封山(沙)育林155.6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56115万元,占全省总投资的38.17%。

  省财政自2008年以来,仅投入支持全省造林绿化类工程建设资金就达22亿元。一是2008—2009年筹措资金8000万元,支持实施辽西北边界防护林工程建设;二是2008—2010年筹措资金8000万元,支持实施沿海经济带滨海大道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三是2009—2012年筹措资金9.8亿元,支持辽西北地区荒山荒地和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四是2011—2014年筹措资金3亿元,支持全省25度以上坡耕地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五是2013—2016年筹措资金7亿元,支持全省实施围栏封育工程2万公里;六是2014—2018年筹措资金7200万元,支持欧投行贷款辽西北地区生态造林示范项目建设。其中,对朝阳地区给予了重点倾斜, 2013—2017年,年均拨付朝阳地区以造林绿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为主要内容的省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3亿元,为朝阳造林绿化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造林绿化补助标准呈逐年提高趋势

  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视,各级财力的进一步增强,对造林绿化的补助标准也呈现逐年增加趋势。

  2008年三北工程亩投资补助标准为人工造林100元/亩、封山育林70元/亩;2009年人工造林投资标准变为200元/亩;2011年人工造林投资标准变为300元/亩;2016年人工造林投资标准提高到500元/亩、封山育林投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亩。

  三、今后对朝阳地区的造林绿化工作还将给予重点倾斜

  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朝阳还将是我省造林绿化的重点和难点地区,省里将给予重点倾斜。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各种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向以朝阳为主的辽西北地区集中倾斜。二是积极向国家建议,增加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亩投资补助标准。三是省财政将继续与省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造林绿化项目补助标准,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推进生态省建设。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林业生态建设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关心我省的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林业厅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