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敬忠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彰武县沙化土地治理亟待省级财政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彰武县防沙治沙专项资金投入情况
我省没有防沙治沙方面的国家专项工程,防沙治沙工作主要依托三北等国家生态建设工程和辽西北边界防护林建设等省级生态建设工程,多年来,我省各种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在建设任务和资金方面都给予了彰武县重点倾斜。
据统计,2011-2017年,共下达给彰武县三北工程计划任务44.6万亩,站全省总计划的6.47%,其中:人工造林24.8万亩、封山育林19.8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10776万元,占全省总投资的7.33%;2015-2018年,共下达给彰武县三北工程退化林分修复任务9.1万亩,投入直接补助资金1820万元;2011—2017年,共争取国家级防沙治沙示范区补助资金1435万元,全部投入到阜新地区,其中,90%以上的建设资金投入到彰武县。
省财政也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辽西北防沙治沙工作。一是支持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2009—2015年省财政筹措资金6.9亿元,通过采取围栏和补播抗旱牧草等措施,支持完成沙化草原治理面积690万亩。二是支持以造林绿化为主要内容的林业生态建设项目。2008—2009年省财政筹措资金8000万元,支持实施辽西北边界防护林工程建设。2009—2012年省财政筹措资金9.8亿元,支持辽西北地区荒山荒地和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2011—2014年省财政筹措资金3亿元,支持全省300万亩25度以上超坡耕地造林绿化。2012—2014年省财政筹措资金7亿元,支持阜新市实施200万亩经济林造林绿化工程。2014—2018年省财政筹措7200万元,支持欧投行贷款辽西北地区生态造林示范项目建设。三是2013—2016年省财政筹措资金7亿元,支持全省实施围栏封育工程2万公里。
二、防沙治沙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防沙治沙工作,国家林业局等六部委和省政府签订了《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我省也与沙区各市政府签订了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治沙责任;省政府制定了《辽宁省防沙治沙规划(2011—2020年)》,并将规划纳入全省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中;为加强治沙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国家林业局出台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计划和资金管理办法》,我省制定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实施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林业厅市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辽宁省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管理办法》《辽宁省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林业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并严格实施,以此来规范和指导治沙造林工作,提高治沙造林质量。
在新技术推广应用方面,一是我省在沙区重点推广应用了高效吸水剂、薄膜覆盖造林、“DJS”造林、营养杯育苗、保水剂、生根粉等多项适用新技术以及大量的种苗新品种,使治沙造林质量逐年提高。二是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大力发展乡土树种。三是注重封、飞、造相结合,乔、灌、草科学配置。四是注重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大力发展生态型经济林,促进沙区农民增收致富。
在机制体制创新方面,一是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切实保障治理者的合法权益。二是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治理沙化土地,治理后的沙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和流转。三是对符合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规定的防沙治沙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防沙治沙项目,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四是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支持有条件、有生产能力、守信用的农户通过防沙治沙、发展多种经营实现增收致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彰武县作为我省的北大门,生态区位非常重要,省里对彰武县的防沙治沙工作还将继续给予重点倾斜。一是对你县拟实施的2018—2020年五大防沙治沙工程,只要符合国家生态建设工程标准要求的治沙造林地块,可全部纳入年度造林投资计划,且优先安排三北等国家工程项目。二是省财政厅将继续与省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包括彰武县在内的沙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防沙治沙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关心我省的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林业厅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