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金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扶持政策
您提出的针对发展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给予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对全省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十分重要。近年来,省政府对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高度重视。2016年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05号),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制定了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措施。从2017年开始,省政府将全省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省林草部门对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工作也十分重视,积极引导各地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目标,以林业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突出特色和优势,积极推进特色经济林、森林中药材、林地山野菜、林地食用菌等林下经济开发基地建设。同时,省林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对符合国家补助条件的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补助200元/亩,灌木林补助120元/亩,迹地人工更新补助100元/亩。2018年抚顺县完成人工造林2.23万亩,省以上投入政策补助资金525万元。2019年抚顺县计划完成人工造林2.95万亩,省以上计划投入政策补助资金630万元。下一步,省林草部门将继续积极向国家及省财政部门汇报沟通,争取国家和省财政部门能够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力争为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发展创造较好的政策环境。
二、进一步加大林业贷款项目财政贴息支持力度
近年来,为了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发展,省林草部门积极与财政部门密切合作,将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开发项目纳入中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支持范围,通过对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项目贷款给予3%财政贴息资金补助,支持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2018年全省落实林业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3230.86万元。其中,抚顺县落实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89.3万元。2019年全省林业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计划补助资金3828万元。其中,抚顺县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计划补助资金199多万元。目前,林业贷款项目财政贴息工作正在落实过程中。下一步,省林草部门将继续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努力做好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开发贷款项目财政贴息工作,为缓解林农发展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缺少资金的难题,力争为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发展助力。
三、积极推进林业金融服务
近年来,为了解决林农发展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贷款难”、“融资贵”问题,2018年省林草部门先后与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省邮储银行、省农信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合推出“林担贷”优惠贷款服务。“林担贷”优惠贷款服务是由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由省邮储银行、省农信社及其分支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种养大户、林业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从事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开发,提供优惠信贷担保贷款服务,贷款额度为10~300万元,年均综合信贷成本控制在8%以内。“林担贷”优惠贷款服务为缓解林农发展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贷款难”问题,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下一步,省林草部门将继续与省农业担保公司、省邮储银行、省农信社加强合作,进一步做好“林担贷”优惠贷款需求征集和推荐工作,将“林担贷”金融服务工作做实做好,尽可能地为林农提供便捷优惠的信贷金融服务,缓解林农发展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资金难题,增强林农自我发展的能力。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