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增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阜新市矸石山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此项建议内容涉及废弃矿坑治理的综合性议题,对于促进我省矿山生态治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促进我局进一步做好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作。自2011年9月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青山工程开始,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程作为青山工程一项重要任务, 2012年、2014年、2015年由省林业厅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任务由省青山保护局承担。3年累计完成闭坑矿山生态治理面积7.9万亩,省级投资8亿元。我们积极创新,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规划的闭坑矿山生态治理任务,并在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关于治理资金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为推进阜新市煤矸石综合利用,省财政厅配合省直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阜新市煤矸石综合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一是落实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政策。按照财政部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从2016年开始,中央财政对我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陆续进入政策退坡期,在我省的不断努力和积极争取下,中央对我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总体规模保持不变。2018年,省财政筹措下达阜新市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8亿元。二是全额返还阜新市缴省分成的矿产资源等收费。考虑到阜新市是我省典型的资源枯竭型城市,2008年以来,省财政每年全额返还阜新市缴省分成部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截至2018年末,共计返还1.9亿元,专项支持阜新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三是筹措资金支持矿山综合治理。2016-2019年,省财政筹措资金5000多万元,重点支持阜新市海州露天矿及周边地质环境恢复和闭坑矿综合治理,对阜新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灾害预防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支持阜新市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2019年,省财政预算安排1010万元,专项用于阜新市海州露天矿及煤矸石山综合治理规划编制等工作,为争取国家政策及资金支持,有序开展阜新市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依据。
2012年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程开展以来,实行省级补助政策。2019年全省计划治理闭坑矿山15432亩,辽宁省财政补助资金5151万。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协调各个部门,争取把阜新矸石山治理纳入到《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中,一方面积极筹措、争取加大省级补助资金。另一方面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创新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综合治理新模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二、关于争取国家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的问题
省发改委积极支持阜新市新能源项目建设。目前,阜新市已投产风电装机195万千瓦,列全省首位;投产光伏发电装机25万千瓦,列全省第6位。
阜新市矸石山资源丰富,建设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场址条件比较优越。目前,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开始进入平价上网阶段,国家将停止下达光伏规模指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结合辽宁实际,省发改委正抓紧组织制定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建设配置办法。请代表密切关注省发改委官网,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省光伏平价上网项目规范有序建设。
三、关于矸石山复绿所需苗木、苜蓿草、种子和牧业养殖方面给予资金和指导支持的问题
推动种养结合,引导发展草食畜牧业。2017年,我省下发了《辽宁省十大畜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根据区域特色发展养殖产业。2018年省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牛羊驴特色产业的意见》,鼓励发展牛羊驴特色产业。2019年,我省下达阜新市粮改饲任务为完成优质青贮作物种植面积17.4万亩,目前,2900万元项目资金已下摆到市级财政。利用粮改饲项目,推动种养结合,积极引导种植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为草食牲畜提供优质充足的饲草料,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下一步,省本级将加强项目管理,指导市县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对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考评,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效降低草食动物综合饲料成本,提高养殖者和青贮作物种植者的经济收益。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