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推动辽宁省森林康养基地高质量建设建议(第1431280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1日

         

编辑: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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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秀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辽宁省森林康养基地高质量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森林康养是以森林生态环境为基础,以促进大众健康为目的,利用森林生态资源、景观资源、食药资源和文化资源并与医学、养生学有机融合,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的服务活动。发展森林康养产业,是科学、合理利用林草资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有效途径,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是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战略选择,意义十分重大。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发展森林康养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创造了良好环境。国家林草局、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要求持续高位支持森林康养发展。

  二、我省森林康养产业有序发展

  (一)强化顶层设计。省政府从省级层面,高位推动地方发展森林康养产业。辽宁省“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中提出,充分利用森林、湿地等生态景观资源,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加强森林康养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提档升级。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森林康养产业基地建设,构建集森林体验、教育文化、医疗康养于一体的森林养生养老基地,打造设施先进、管理高效、服务一流的森林康养产业基地,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发展。

  (二)出台政策文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辽宁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康养产业与医疗保健、休闲观光、现代农业、旅居养老等业态融合发展。依托辽东绿色经济区、辽中南温泉旅游带的独特气候、生态优势以及温泉、森林等特色资源,提供高品质健康疗养、慢性病疗养、老年病疗养等健康产品和服务,打造特色生态康养基地。

  (三)做好服务引领。省林草局印发《辽宁省森林康养服务指导手册》,建立森林康养专家库,对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给予业务指导,并组织向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申报并获批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单位31家,其中大连市长海县为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省卫生健康委充分发挥本职优势,积极推动中医药文化与“森林康养+”、旅游等行业不断融合,培育8个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和12个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

  (四)保障资金供给。根据国家政策相关规定,森林康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申请专项债券支持。2022-2024年期间,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共发行专项债券2.41亿元支持康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助力康养产业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在摸清全省森林康养资源家底的基础上,编制全省林草产业“十五五”专项规划,把准定位、突出特色,优化森林康养布局,形成我省森林康养全域融合发展的规划格局。积极打造特色森林康养品牌,开发康养产品,加强宣传,提升全省森林康养基地知名度。

  (二)在《辽宁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框架下,积极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对上工作,助力我省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三)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工作任务,继续开展辽宁省中医药特色健康旅游基地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完善中医药旅游模式,促进森林康养与中医药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发展。2025年将新培育2个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和3个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年底前拟完成10个辽宁省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和15个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的建设目标。

  (四)省财政厅将配合省直有关部门指导相关地区用好用足国家相关政策,做好新增债券项目谋划和储备,按程序申报入库,并统筹考虑年度新增债务限额、全省重大项目需求、地区债务风险等因素,对符合条件的森林康养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积极支持。同时,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支持森林康养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全省的林业产业发展。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