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农田林网恢复和采伐迹地还林对策提案(第009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3日

         

编辑:厅办公室

        

来源: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

张思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田林网恢复和采伐迹地还林对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林业特色产业发展

  您提出的创新发展模式、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对我省发展林下经济开发产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是我们今后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方向。近年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在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同时,依托当地林业资源优势,通过政府引导、政策牵动、典型示范等措施,积极发展以林下参、刺五加、苦参等为主的森林中药材产业,以刺龙芽、大叶芹为主的山野菜产业,以木耳、香菇为主食用菌产业,以林蛙、鹿为主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产业,以及森林旅游产业,使全省林下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林业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目前,全省特色经济林面积已达1600万亩,森林中药材和森林食品等林下经济开发面积达到600多万亩,森林旅游年接待旅客量达到2313万人次。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推进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的同时,引导各地积极推广林果、林药、林菌、林菜、林禽、林畜等林下经济立体开发模式,加快林下经济开发。同时,利用森林景观资源,推进林业特色林家乐、森林旅游养生养老产业发展,提升林地整体效益。规划到2020年,全省新增经济林和林下经济面积15万亩,森林旅游年接待游客达到2400多万人次。通过加快林下经济发展,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培育新动能。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您提出的完善政策、积极扶持的建议,对解决当前林下经济缺少政策资金扶持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加大了对农田防护林及营造林工程建设支持力度,对农田防护林建设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国家和省政府对生态公益林补偿也逐年提高了补偿标准,有效地调动了林农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同时,林下经济开发项目已纳入中央贷款财政贴息范围,通过林业与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 2017年就争取到国家林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2390多万元,为林农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政策支持。为解决林农发展林下经济 “贷款难”的问题, 2015年省林业厅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银监局联合下发了《辽宁省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以林抵押贷款余额达到50多亿元。下一步,我厅将协调省直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对农田林网建设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并继续作为“三北防护林工程”重要建设内容,加大 农田防护林建设步伐;二是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贷款贴息政策资金,力争2018年争取中央财政贷款贴息资金3000万元;三是与省银监局等金融机构联合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解决林农贷款抵押难的问题。四是与省邮储银行、省农信社、省农业担保公司开展深度合作,推进“林担贷”等涉林优惠贷款,为林农提供便捷、优惠信贷服务,解决林农发展林下经济遇到的资金困难,增强林农自我发展能力。五是协调财税部门继续落实好林下经济开发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您提出的强化服务、引导合作的建议,对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具有很强指导作用。近年来,林业部门与省科技部门一起加大了林业科研基础建设力度,积极林业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品种选育、丰产栽培技术研发和推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全省已建成林业生态站、工程技术中心、生物技术研发基地等11个国家级林业科研平台,这些平台的建成为全省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了科技支撑。一批如平欧杂交榛子、优质核桃、板栗、大枣、速生杨等新品种及红松嫁接技术、经济林丰产栽培技术、林下经济开发技术等林业先进技术提到大面积推广应用。通过鼓励科研院所与基地对接,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仅2017年全省就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263期,培训林农31617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18120册。下一步,我厅将与科技部门一道继续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引导科研院所加强林下经济名特优新品种的培育和丰产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名优新品种使用率;二是协调组织林业科研院所开展与林下经济重点县进行科技对接,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术成果转化工作,提高林下经济科技贡献率;三是依托林业推广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林农林业技术培训工作;四是鼓励林业科技人员深入林业生产基层和乡镇村,为林农实地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提高林农林业技术水平。

  四、推进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

  您提出的加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建议,很有针对性,这也是今年林下经济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方向。从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开展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工作,通过政策扶持、典型引导、规范化建设等措施,加快了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全省已组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677个,经营面积达1230多万亩。其中,林业专业合作社2980多个。获得国家级示范社称号的合作社16个,省级示范社达到60个。同时,开展了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培训及典型交流工作。到目前不止,全省已有400多人次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接受了培训。通过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社对林农开展生产指导、技术培训报务,提高林农从事林下经济开发技术能力和水平。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以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为主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工作,引导农民以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加大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促进全省以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为主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推进全省林下经济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五、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和发展

  您提出的建立销售网络、培育龙头企业的建议,对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十分必要,也是我们今后工作重点。从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林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工作,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林业企业通过技术设备引进、技术改造、重组合并等方式组建龙头企业,使全省林业龙头企业有了较快发展。截至目前,全省有9家企业获得国家林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称号,获得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141家。同时,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林下经济开发基地建设和发展。如桓仁县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发展林下参产业,该县15家林下参龙头企业带动了全县2.8万户农户辐射林下参基地达60多万亩。为了加快推进林产品电子商务建设,我们通过以东北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为核心、53个县级服务中心、57乡镇级服务分中心组成的全省林权交易网络,搭建了全省林权交易流转和林产品电子交易网络平台,为全省林产品实现网上搭建电子交易平台。下一步,我厅将引导各级林业部门继续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工作。一是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二是通过林业项目贷款贴息、产业基金等政策扶持,加快全省林业龙头企业发展;三是引导龙头企业与林下经济开发基地和林农建立联结机制,龙头企业技术、产品、品牌来带动基地联结农户发展;四是进一步东北林业产业交易平台建设工作,完善功能,搭建起集林权交易、林权抵押、林产品交易等多功能一体化平台;五是引导林业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建立林产品网上直销店,组织协调电子商务平台与企业、基地、林农对接,推进地方性特色林产品网上交易,加快“互联网+林业”发展,为林农发展林下经济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辽宁省林业厅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