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大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辽西草原生态(阜新)建设助推农牧交错带草食畜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建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问题
我省各级政府及草原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草原生态修复建设工作,开展了一系列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作:一是2008-2015年开展了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持续投资1.54亿元,在阜新市的阜蒙县及彰武县治理沙化(退化)草原154万亩;二是从2012年开始,在我省的半牧县落实了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对禁牧的牧户进行生产资料和禁牧补贴,全省得到国家的补助奖励资金142196.4万元,惠及10.5万牧户,阜新市的阜、彰两县占其近半;三是自2012年开始由省财政支出,聘用草管员,成立草原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资金和责任,明确管护员监督考核办法,目前全省共聘用草管员1300余人,其中阜新市聘用草管员300余人。通过多项举措,有力地改善了辽西北地区的草原生态,草原植被盖度大幅度提高,以阜蒙县为例,草原植被盖度提高了25个百分点、产草量提高了600多千克/公顷。
2018年8月8日,省政府在阜新调研期间对彰武县草原生态恢复建设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要求大力发展草原经济、绿色经济、美丽经济,着力打造辽宁西北部生态屏障。阜新市启动了彰武草原生态恢复项目,以建设集山水林田湖草沙于一体的辽宁北方生态建设屏障为目标,通过采取围栏封育、补播改良、人工种草等技术措施,对区域内的森林、湖泊、草原、疏树地整合连片,建设150万亩山水林田湖草相统一的生态屏障。一是高起点完成了规划工作。聘请中科院沈阳生态研究所编制完成了《草原生态恢复规划》《生态产业规划》和《草原旅游业态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修改编制当中。二是完成了土地流转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彰武县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建设管理的相关意见》,采取以集体组织股份合作社为主体,与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三是全力推进了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建设草原防火通道,其中一期17公里主线道路路基改造完成,5月份竣工通车;二期13.9公里支线道路招标工作已经启动;三期10公里支线道路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四是提前开展了施工准备。对项目区13个点位土壤进行了取样和测土化验,并与新疆石河子大学合作确定草籽选择和种植方案。五是积极谋划后续产业发展。在保证草原建设生态效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力谋划旅游、特色种养殖等相关产业。省市县相关部门将从草籽、围栏、设施农业、美丽乡村、水电路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此项目高度重视,省林草局根据自身职能,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在政策落地、资金争取、强化服务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一是特事特办,加快审核审批进度,完成《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彰武县德力格尔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拟使用彰武县青山保护规划限制开发区的请示》审批事项,报省政府予以批复,完成该道路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全省争取国家退牧还草工程17万亩、资金2270万元,其中安排彰武12.7万亩,资金1832万元。
下一步,我们还将对阜新市的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加大支持力度,争取国家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向阜新地区倾斜。同时,强化服务,提供科技支撑保障,利用科技人才优势,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技术指导。
二、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问题
(一)积极组织实施粮改饲项目。国家及省政府高度重视畜牧业结构性调整工作。2017年,我省下发了《辽宁省十大畜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根据区域特色发展养殖产业。2018年省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牛羊驴特色产业的意见》,鼓励发展牛羊驴特色产业。2019年我省向国家争取项目资金1.1亿元,项目的实施范围覆盖包括阜新在内的7个市,其中的2900万元项目资金已预拨到阜新市财政,用于阜新市开展粮改饲项目。下一步,省本级将加强项目管理,指导市县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对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考评,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效降低草食动物综合饲料成本,提高养殖者和青贮作物种植者的经济收益。
(二)提高种植业整体发展水平。结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需求和种植业发展规划,省政府计划2019年重点在辽西干旱、辽东冷凉地区调减玉米种植面积70万亩。在辽西北地区实施耕地轮作制度试点,促进用养结合、永续利用。推广“一主多辅”轮作模式,以玉米与大豆、饲草、油料作物等轮作为主,形成合理的轮作模式。以资源约束紧、玉米长年连作的半干旱地区为重点,把耕地轮作试点与种植结构调整相结合,支持辽西北玉米结构调整规模大的地区规模化开展耕地轮作试点,助力耕地轮作和种植结构优化,高质量完成非优势区玉米调减目标。组织牧草加工企业在轮作区建设牧草作物生产基地,开展订单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组织做好加工企业合作,规模化推进玉米与牧草轮作。
(三)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2019年阜新市编制了《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大力发展牛、羊、驴等草食家畜,打造具有阜新地域特色的畜牧产业格局”。为促进草畜结合,实现农牧复合发展,计划采取四种模式:一是实施苜蓿肉牛(肉羊、肉驴)示范工程。选择适度规模肉牛、肉羊、肉驴养殖户,引导种植优质紫花苜蓿,推广草畜结合模式,实现为养而种。二是建设集约化优质牧草基地。积极引导种植业结构调整,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配套建设灌溉设施等措施,鼓励采取“集中连片、机械化播种、收割、加工”的模式,建立优质牧草种植基地。三是培育牧场型旅游观光试点。选择我市具有一定基础的养殖牧场,鼓励在周边建植人工草地,发展刈割型或放牧型牧草,突出生态养殖与观光旅游相结合,让消费者切身感受生产流程和草原牧场风光。四是推进实施“粮改饲”工程。按照以种促养的原则,鼓励开展全株青贮玉米、燕麦、苜蓿等优质饲草料作物种植。选择规模大、水平高、有基础、意愿强的牛羊养殖企业或已形成规模化生产经营能力、能为养殖户提供专业化青贮生产服务的企业,开展规模化、产业化青贮生产加工利用,带动农民积极调整种植结构,扩大优质饲料作物生产。
三、关于增加财政投入,稳固提高现有草原植被问题
近年来,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草原、荒漠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一是落实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2018年,争取中央财政基建投资520万元,支持辽西北严重沙化耕地、15—25度坡耕地、25度以上坡耕地和重要水源地等非基本农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支持我省国家级半农半牧县(含彰武县)确权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每年下达资金3806万元,按照7.5元/亩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其中彰武县纳入国家补助范围的草原13万亩,每年获得补助97.5万元。三是做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草牧业发展绩效评价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绩效评价奖励资金。2016—2018年,我省连续三年工作突出、成效显著而获得国家草原奖补资金3.84亿元,安排彰武县草原奖补资金共计4094万元,支持开展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四是支持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2009—2015年省财政筹措资金6.9亿元,通过采取围栏和补播抗旱牧草等措施,支持完成沙化草原治理面积690万亩。其中,安排资金5500万元,支持彰武县通过采取围栏和补播抗旱牧草等措施开展55万亩沙化草原治理。五是支持草原生态管护。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725万元,按照2.5元/亩的补助标准,对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后续管护给予经费补助,巩固草原沙化治理成果。六是2018年,省财政筹措下达彰武县水利发展资金6455万元,并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资金,下放项目审批权限,由彰武县统筹安排使用,支持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七是积极争取2019年国家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安排彰武退化草原改良、人工种草、毒害草治理12.7万亩,资金1832万元。
下一步,我们还将对阜新市种植业结构调整、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农田水利及水土流失治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推进草原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稳步发展。
四、关于加强各级草原监理及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建设问题
(一)开展草原保护立法工作,规范完善草原监理机制。为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确保草原植被有效恢复和草原资源永续利用,打造绿水青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辽宁省草原管理实施办法》,阜新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环资委员会、市司法局、市林业和草原局正在制定《阜新市草原保护条例》,此条例计划在今年12月底前出台。阜新市立法工作小组已深入彰武县13个乡镇、阜蒙县的7个乡镇进行了工作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制定的草原保护条例附合我市草原工作实际,更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
(二)突出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保障草食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阜新市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规模化养殖场按照国家制定的免疫程序开展免疫,散养畜禽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月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免疫,重点加强口蹄疫、布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疫病的防治工作。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和免疫办法,加大疫病免疫工作力度,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目前建设了市级和阜、彰两县兽医实验室,全部达到国家生物二级标准和分子生物学检测水平,具备快速诊断动物疫病和监测的能力。阜新市现有市本级、阜蒙县和彰武县3个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已与养殖场、屠宰厂、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畜禽运输车辆等重要场所对接,实现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化出证,达到了畜禽饲养、屠宰、检疫、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监管与追溯。
最后,感谢您多年来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关心林业和草原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