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改造我省废弃矿坑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此项提案内容涉及废弃矿坑治理的综合性议题,对于促进我省矿山生态治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促进我局进一步做好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作。自2011年9月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青山工程开始,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程作为青山工程一项重要任务, 2012年、2014年、2015年由省林业厅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任务由省青山保护局承担。3年累计完成闭坑矿山生态治理面积7.9万亩,省级投资8亿元。我们积极创新,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规划的闭坑矿山生态治理任务,并在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采取主要措施
(一)积极开展闭坑矿山治理模式探索
自开展闭坑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以来,我局积极研究探索闭坑矿山生态治理的有效模式,提出闭坑矿山生态治理与土地整治、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发展沟域经济、建立青山保护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六个结合”模式。截至2015年末,全省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实施“六个结合”面积3.18万亩,占已完成闭坑矿山生态治理面积的29.5%。其中,与土地整治结合面积0.7万亩,与工业园区建设结合面积2.13万亩,与城镇建设结合面积0.06万亩,与改善人居环境结合面积0.29万亩。
如鞍山海城市牌楼镇在菱镁基地规划空间整理上,结合矿山污染区群众搬迁,借助实施青山工程和“四造”并举,推进析木新城建设;朝阳市建平县万寿街道小平房村河北山矿坑平整后建起休闲广场;大连普兰店市太平街道南荒拉沟闭坑矿治理后成为生态公园;辽宁(海城)菱镁新材料产业基地通过实施青山工程规划平整土地近20平方公里,集约发展矿产品加工业。
(二)建立健全闭坑矿山生态治理技术标准
省青山工程实施之初,辽宁省林业厅成立课题组依托于辽宁省实施的青山工程进行同步开展破损山体生态治理技术研究,分区域、分地类、分矿种逐步研究具体治理模式、治理方向和具体生态治理技术。
建立破损山体生态治理工程技术体系,突破了传统治理模式,实现了废弃土地再利用,并拓宽利用方向。创新性提出破损山体生态治理技术方法和指标,颁布实施《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生态治理植被恢复技术》(DB21/T 2019-2012),为国内相关行业研究和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建立破损山体生态治理工程验收体系,2014年1月颁布实施了《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治理验收规范》(DB21/T 2230-2014),确定了验收的组织形式、内容和标准、方式方法以及相关技术指标;编制了适用于辽宁省破损山体生态治理工程施工设计规范,《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生态治理工程设计编制规范》(DB21/T 2429-2015)。
目前研究成果已在全省13个市(除盘锦市以外)进行推广应用,并受到国家林业局和相关省份的认可,在中日“林业治山政策研讨会”做了经验介绍。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推进我省闭坑矿山治理工作
1.研究落实闭坑矿山治理鼓励政策,拓宽治理资金筹集渠道。闭坑矿山生态治理的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由于闭坑矿山生态治理技术复杂、难度大、工程量大,单位面积投资强度较大,单纯依靠地方政府难以开展有效地治理,2012年工程开展以来,实行省级补助政策。在今后工作中一方面积极筹措、争取加大省级补助资金。另一方面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创新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综合治理新模式,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闭坑矿山治理中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2.全面启动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程。2019年,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辽委发〔2018〕49号),文件决定以开展八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实施“五矿共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行动”是专项之一,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作是该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经省政府同意,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5年间我省将完成89630亩的闭坑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废弃矿山的治理任务。2019年全省计划治理闭坑矿山15432亩,辽宁省财政补助资金5151万。
三、关于原鞍钢大连石灰石矿治理问题
关于提案中提到的“原鞍钢大连石灰石矿,由于其主矿坑内存有近亿立方米的积水无法回填,建议将冬季清洁能源供暖和水上(冰上)娱乐活动相结合”的建议,我局将与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沟通协调,认真研究此矿坑的更经济、更先进的生态治理模式,保持公益性、经济型、开放性、科学性、趣味性、参与性和互动性的统一。
闭坑矿山生态治理是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改善我省矿山生态环境,推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再一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