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辽东北林下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民进省委提出的加强组织领导,将国家政策落到实处,合理利用资源优势的建议,对加快辽东北乃至全省林下经济发展十分必要。近年来,省政府对发展林下经济十分重视, 2016年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05号),将林下经济作为全省林业产业十大发展重点之一。2017年开始,省政府将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省林草部门将林下经济纳入全省林业“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辽东北六县以及全省各地紧紧围绕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目标,依托区域林业资源优势,积极推进特色经济林、森林中药材、森林食品等林下经济开发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了全省林下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板栗、榛子、红松籽、核桃、大枣、仁用杏、林下参、刺五加、刺龙芽、大叶芹、香菇、黑木耳等一批特色产业基地。目前,全省特色经济林面积已达1600万亩,林下经济开发面积达到600多万亩,森林旅游和休闲业年接待旅客量达到4880万人次。下一步,省林草部门将继续加大林下经济产业推进力度,通过政府引导、政策牵动、典型示范等措施,围绕“一县一业”,突出特色和优势,以林农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示范大户为载体,积极推进特色经济林、森林中药材、森林食品及森林旅游等林下经济开发基地建设,加快辽东北以及全省林下经济开发产业发展。
二、强化科学规划引领作用
民进省委提出的坚持生态优先,合理确定林下经济模式和规模的建议,对加快辽东北乃至全省发展林下经济开发产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近年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在加强生态建设的同时,坚持生态优先,围绕“一县一业”,坚持规划先行,合理确定区域产业布局和发展目标重点,规划明确到2020年力争使全省林下经济开发面积达到156万公顷。大力发展以板栗、榛子、红松果材林、核桃、大枣等特色经济林,以林下参、刺五加等为主的森林中药材产业,以刺龙芽、大叶芹为主的山野菜和以木耳、香菇为主的林地食用菌等森林食品业,以林蛙、鹿为主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产业,以及森林旅游产业,使全省林下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一批具有辽宁特色和优势的林下经济开发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探索出一条有效途径。下一步,省林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引导各地积极推广林果、林药、林菌、林菜、林禽、林畜等林下经济立体开发模式,加快林下经济开发。同时,利用森林景观资源,推进林业特色林家乐、森林旅游养生养老产业发展,提升林地整体效益。
三、进一步强化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
民进省委提出的大力发展示范基地和基础设施的建议,对辽东北乃至全省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近年来,我省林草部门在发展林下经济过程中,积极引导各地开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大户发展,通过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大户引领全省林下经济发展。2018年投入国家专项资金1800万元,组织实施特色经济和林下经济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18项。通过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建设,为全省林下经济产业向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下一步,省林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通过组织实施科技示范推广项目,加大对科技示范户、示范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民进省委提出的大力开展技术培训,科学引导的建议,对加快辽东北乃至全省林下经济发展具有很强指导作用。近年来,省林草部门积极组织林业科研院所与林下经济基地县对接,鼓励科技机构开展特色经济林品种选育、丰产栽培技术研发和推广工作。一批如大果杂交榛子、优质核桃、板栗、大枣等新品种及红松嫁接技术、经济林丰产栽培技术、林下经济开发技术等林业先进技术提到大面积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成效。2018年全省组织实施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技术推广项目18项,推广面积达到2.5万亩。与此同时,各级林业部门积极开展林下经济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2018年全省举办林下经济技术培训班242期,培训林农29873人次,发放技术资料98340份。下一步,省林草部门将继续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技术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林下经济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林业科技人员深入林下经济生产第一线,进村入户,为林农实地手把手地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同时,鼓励和支持林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对基地和林农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努力提高林农林下经济开发的技术水平。
五、进一步培育和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发展
民进省委提出的健全产业体系,扶持龙头企业的建议,对加快林下经济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十分必要。近年来,全省各级林草部门通过政策扶持、典型引导、规范化建设等措施,加快了全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发展。到目前为止,全省已组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442个,经营面积1032万亩。其中,林业专业合作社2656个,经营面积771.8万亩,家庭林场786个,经营面积320.2万亩。获得国家级示范社称号的合作社22个,省级示范社达到79个。全省现有省级林业龙头企业99家,国家重点林业产业龙头企业9家。通过引导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对林农开展生产指导、技术培训报务,有效地提高了林农技术能力和水平。如桓仁县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发展林下参产业,该县15家林下参龙头企业带动了全县2.8万户农户,辐射林下参基地达60万多亩。下一步,省林草局将继续加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建设工作,引导农民以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以技术、产品、品牌带动林下经济基地联结农户发展,提高林下经济组织化程度,促进全省林下经济规模化发展。
六、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民进省委提出的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对解决当前林下经济缺少政策资金扶持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近年来,国家和省政府对生态公益林补偿也逐年提高了补偿标准,有效地调动了林农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同时,将林下经济开发项目已纳入中央贷款财政贴息范围。通过林业与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 2018年争取到国家林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3230.86万元。同时,2018年省林草部门与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省邮储银行、省农信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合推出“林担贷”优惠贷款服务,为缓解林农“贷款难”的问题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下一步,省林草部门将积极争取省财政部门对林下经济开发政策支持,积极做好财政贷款贴息工作,力争2019年争取中央财政贷款贴息资金达到3800万元。同时,继续与省农业担保公司、省邮储银行、省农信社加强合作,积极做好“林担贷”优惠贷款推进工作,为林农提供便捷、优惠信贷服务,解决林农发展林下经济遇到的资金困难,增强林农自我发展能力。
七、大力推进森林旅游业发展
民进省委提出的规范乡村旅游标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及安全措施的建议,对加快全省森林旅游业发展十分重要。近年来,全省各级林草部门依托森林景观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景区景点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出森林旅游精品线路,使全省森林旅游业得到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省现有各类森林公园74处,其中国家森林公园 32 处,省级森林公园42处。2018年全省森林旅游与休闲产业接待国内外游客4880万人次,森林旅游与休闲产业实现总产值146.9亿元,带动其他产业产值115.3亿元,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下一步,省林草部门将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为主,加强森林旅游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积极开展森林旅游康养基地建设。强化森林旅游品牌建设。创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森林体验基地”、“森林养生基地”等森林旅游品牌,积极打造森林旅游精品景区和精品路线,加快全省森林旅游及休闲产业发展。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