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辽宁加快发展文冠果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54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2日

         

编辑:局办公室

        

来源: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段晓东委员:

  您在辽宁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辽宁加快发展文冠果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545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心系林业、心系生态、心系民生、心系国家粮油安全。省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经相关处室认真研究,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始终坚持政府引导与林农自愿相结合

  2011年,我省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能源林建设发展的战略需要成立能源办公室,文冠果做为能源林主要树种,在我省开展推广种植,由于市场经济,林农普遍存在重粮轻林的惯性思维,注重当前利益,对文冠果的经济价值认识不足,林农种植文冠果积极性不是很高。为加快推进文冠果种植面积,我省首先在阜新地区实施“200万亩经济林”建设工程中鼓励林农优先种植文冠果,特别是在“千万亩经济林建设工程和超坡地还林”和国家退耕还林建设工程的实施中,将其做为经济林种植树种纳入财政补贴。根据统计结果计,全省文冠果混交林保存面积近30万亩,纯林保存面积近10 万亩,其中:结果面积近4万亩,产量近500吨。文冠果作为我省地方优良树种,于2013年纳入全省植树造林树种参考名录并加以推广。

  二、始终坚持政策扶持与科技支撑相结合

  如您在议案中提到,文冠果做为我省的乡土木本油料树种,既有生态功能又具经济价值,更是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保障。鼓励大面积种植文冠果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提升生态建设质量的需要,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科学理论的需要。为鼓励林农种植文冠果,在我省开展的“阜新200万亩经济林”建设工程补助标准为300元/亩,“千万亩经济林”建设工程补助标准为200-600元/亩,“超坡地还林”建设工程5年共补助资金900元/亩;在国家国土绿化工程建设中“三北防护林”和“沿海防护林”补助标准为500元/亩,“中央财政补贴造林”补助标准为200元/亩,低产低效林改造(退化林分修)补助标准20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补助标准为三年补助1600元/亩。现阶段我省宜林荒山面积逐年减少,基本上都是高山、远山、石质山,造林立地条件艰苦,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远远不能保证造林成效。目前,全省荒山造生态林,平均在每亩1000-1500元,种植文冠果成本还要更高,由于造林补贴资金不足,严重影响广大林农造林积极性。为提升造林主体营造文冠果的积极性,为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建设,在有关扶持政策下,我省逐步走出一条产、学、研和补贴政策相结合之路,一是提高优良品种的良种使用率。依托大连民族大学、省农科院、沈阳农业大学等研院所、高校的科技力量,解决长期以来文冠果栽培,大部分“有什么种、育什么苗,有什么苗、造什么林”,导致普通实生树不结实或结实很低,普遍存在“千花一果” 现象。二是注重文冠果产业链的发展。中科院沈阳生态所和以北京林业大学文冠果研发团队为主体成立的辽宁思路文冠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文冠果系列产品研发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始终坚持以财政补贴为主与社会多元化投入相结合

  现阶段,我省文冠果种植面积和文冠果产业虽然有了初步发展,但是离文冠果产业化、集团化和规模化发展还有较大距离。为提升广大林农营造文冠果积极性,扩大种植面积,各地区相继出台产业扶持政策,扩大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林业产业,我省在国家、省、市财政补贴造林基础上,启动了金融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省财政“林担贷”用于林农营造文冠果。

  正如您所说:文冠果作为辽宁省的乡土木本油料阔叶树种,具有观赏和绿化价值,不仅生态效益明显,经济效益更突出,一次种植,百年受益,发展文冠果产业不仅可以有效降低我国食用油料对外依赖程度,更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致力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全省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积极推广林业产业,助力我省脱贫攻坚。一是多措并举,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对文冠果的认知程度;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我省文冠果种植进行专项补贴;三是对符合国家造林补贴政策种植文冠果的造林主体继续享受补贴政策;四是大力支持文冠果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做好示范基地建设和推广相结合,达到提体质扩面;五是完善政策补贴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种植文冠果,提高全省文冠果种植面积,助力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非常感谢您对全省林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在以后的工作中,对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