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把辽宁滨海湿地打造为国家公园建议(第027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2日

         

编辑:局办公室

        

来源: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张晓月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把辽宁滨海湿地打造为国家公园的建议收悉。建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符合目前全国正在开展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方向,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举措,为我省今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辽宁是沿海省份,滨海湿地分布广泛,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特别地处盘锦市的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丹东市的辽宁鸭绿江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地处锦州市的大、小凌河入海口等滨海湿地孕育种类繁多的生物,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为每年候鸟迁徙季节数百万只各种鸟类在此停歇、觅食提供了食源保障,将这些地方说成是鸟类的天堂都不为过,确实应该以这些海滨湿地为基础,规划建设国家公园加以严格保护。

  国家公园建设是国家事权,为顶层设计事项。国家从2015年开始分别在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湖北、湖南、云南、青海等省市开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共建立了10个国家公园,由于我省不在试点省内,目前国家并没有在我省规划建设国家公园。2019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们国家建成中国特色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尽管目前国家并未在我省规划建设国家公园,但是我局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根据你的建议,积极做好向国家争取工作。目前我省沿海大连、盘锦、丹东三市正在积极配合国家做好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二期)世界遗产的申报工作,这也为下步争取在省建设国家公园奠定良好基础。

  非常感谢你多年来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关心全省林业和草原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