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恳请省政府继续给予西丰鹿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建议(第031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2日

         

编辑:局办公室

        

来源: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姜传刚等3名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恳请省政府继续给予西丰鹿产业发展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西丰县人工驯养梅花鹿历史悠久。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林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西丰县鹿产业有了较快发展,已成为西丰县域经济中一项重要产业。几年来,省林草局对西丰县鹿产业发展十分重视,通过政策支持,加强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服务,积极推进西丰县鹿产业发展。通过向国家林草局协调争取,西丰县分别于2008年和2014年被国家授予“中国鹿乡”、“中国鹿产业第一县”。2012年原省林业厅向省政府积极推荐汇报,并与原省农委协调沟通,西丰县鹿产业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一县一业”示范县,争取省财政投入资金500万元,这无疑对西丰县鹿产业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经过多年的发展,鹿产业已发展成为西丰县“一县一业”的主导产业,为西丰县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做出了较大贡献。

  下一步,为更好地支持西丰县鹿产业发展,结合你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林草局将着力做好以下五项重要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鹿业管理和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推进工作。梅花鹿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梅花鹿驯养繁殖、加工利用,需要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省林草局将积极为西丰县鹿产业发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并加强指导和服务工作。开展对鹿及鹿制品的出售、收购、加工利用专用标识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鹿产业的监管和指导服务;二是加大对鹿产业金融支持力度。省林草局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将鹿产业纳入“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进一步加强与邮储银行辽宁省分行、省农担公司等金融机构协调合作,积极争取金融信贷支持西丰县鹿产业发展;三是加强鹿业龙头企业和品牌培育。对符合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评选条件和标准的西丰县鹿业企业,在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评选中给予重点支持。向国家林草局积极推荐西丰县鹿业企业,申报国家林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积极引导鹿业企业、养殖户组建鹿业专业合作社,鼓励和扶持鹿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在省级示范社评选和国家级示范社推荐上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引导和鼓励鹿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鹿制品地理标志、森林认证工作,创建名牌,提升鹿制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四是积极做好鹿产业规划指导我局将把西丰县鹿产业纳入到全省林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之中,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和优势,加快发展;五是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依托各级林业科研院所和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积极组织协调林业科研院所和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西丰县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协助西丰县搭建鹿产业科技研发技术平台建设。协助西丰县进一步加强鹿业养殖户技术培训工作,提升西丰县鹿产业技术发展水平,促进西丰县鹿产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多年来对鹿产业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鹿产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