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辽宁省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省林草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林业产业经济基本情况
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是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路径。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全省林草部门在全力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林业产业新模式和新业态,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2021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86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507亿元,第二产业243亿元,第三产业115亿元。全省现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3910个,其中林业专业合作社3043个、家庭林场867个。全省有约802万涉林农民,年人均林业收入突破3000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15%左右,重点林业大县农民人均林业收入占比较高,本溪县达60%以上。
二、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林业经济产业快速发展
(一)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以森林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日成雏形。
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现代化发展的目标,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经营为导向,在森林公园管理和森林旅游开发上持续发力。一是加强森林旅游顶层设计。我省于2019年成立了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推进森林旅游发展政策,集中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全方位多角度谋划我省森林旅游发展战略,推动森林旅游高质量发展。二是统筹布局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发展。结合我省“一圈一带两区”发展规划,引导森林公园培育一批功能显著、设施齐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森林康养基地和森林小镇,推动生态文化与研学教育、运动休闲、营地体验深度融合。三是不断挖掘生态旅游产品,助力森林旅游品牌建设。我省通过“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森林体验基地”、“森林养生基地”以及发展比较成熟的森林公园,打造精品景区、创新融入本地特色文化、统筹整合当地旅游资源、深度开发生态旅游产品、丰富旅游活动、提升配套服务水平等一系列措施,打造了一批“森林基地”“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人与自然深度融合的森林旅游新形式。逐步形成了“春看花、夏避暑、秋赏叶、冬玩雪”的四季典型旅游模式,大大提高了我省森林旅游质量和游客体验度。
2021年,全省林业旅游、康养与休闲人次达到2741万人次,收入达78亿元,人均消费288元,直接带动其他产业产值86亿元。其中旅游业收入达48亿元,康养与休闲收入达30亿元。全省现有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基地19家。
(二)规范林权流转,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经营。
2017年,省政府出台《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使我省林权流转工作走入法制化轨道,为规范林权流转、维护农民权益提供了保障。新修订《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后,省林草局及各市林草局相继举办多次林地承包、经营流转方面的培训班,明确林权流转新政策,并将林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调处工作纳入平安辽宁建设考评范围,进一步促进了林权流转公开、合理、有序流转,为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以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种植、加工经营者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高合作组织化程度,从2014年开始,全省共授予近百个林业合作社为省级示范社。“十四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对林权流转管理和流转合同的监管,特别是集体林权流转交易的规范化引导,提升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质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以“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发展林业经济产业,认真落实《辽宁省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农合〔2020〕13号)、《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省市县示范社“三级联创”工作的通知》(辽林草明电〔2020〕4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质量,加大和省农业农村厅的协调沟通力度,规范财政对示范社的支持政策,从而提升林业经济合作化程度。
(三)积极培育品牌,形成区域优势产业集群。
辽宁省不断推进区域名特新优林产品的建设和推广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发展优势品牌,做大做强林产品深加工。目前,全省林产品加工企业达40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达到600多家,其中林业龙头企业111家(国家级11家,省级100家)。形成了以丹东板栗、铁岭榛子、辽东红松籽、建昌薄皮核桃、抚顺和辽阳大果榛子、朝阳大枣、桓仁林下参、宽甸县石柱参、本溪县刺五加、新宾细辛、岫岩县食用菌等为主体的一批名牌产业,促进了辽宁地方经济的发展。铁岭市被国家命名为“中国榛子之都”,本溪市被国家命名为“中国森林中药材示范基地”,铁岭县获得“中国榛子产业第一县”、朝阳县获得“中国鲜食枣产业第一县”、凤城市获得“中国板栗产业第一市(县)”称号。铁岭县、凤城市和东港市3个县(市)的经济林产品被国家林草局命名为经济林区域特色品牌。通过品牌培育发展,提升了我省林业经济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职业教育,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全省现有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等4所高等职业院校开设林业类专业6种,专业布点10个,在校生近2000人。开展高职“兴辽卓越”项目建设,支持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和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林业技术、园林技术、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专业群。发挥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优势,组建科技特派团帮助康平县、清原县、本溪县、桓仁县发展林下经济,开展食用菌产品研发、中药材种植,帮助朝阳和营口开展桃李果树栽培。下一步,将充分发挥省内高校的人才和智力优势,服务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沈阳农业大学建设辽宁省林下有机参重点实验室,柔性引进省外院士团队来辽工作,为辽宁山野菜等特色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依托辽宁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加强林业相关研究与成果转化。推动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辽宁医药职业学院联合医药企业共建辽宁中医药产业基地,建立集中药材种植、加工、中药制剂、临床质量评价于一体的研发生产体系。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扶持林业专业发展,通过“送教下乡、送教上门”的方式,广泛开展农林科技职业技能培训。
(五)加强技术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我省高度重视林草科技推广工作,2021年通过向社会广泛征集林草业科技成果,共入库林草相关成果34项。为林草业创新、有序、稳定发展,筑牢根基。同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力度,2021年辽宁省填报转移转化立项推广林草成果22项,下达15项,推广示范面积2.93万亩;繁育优良苗木222万余株。以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为抓手,充分发挥技术推广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探索基地建设与项目研究相结合的机制,提高我省整体科研转化能力。截至目前,辽宁省在建省级林业技术推广示范基地67个,示范面积近2.5万亩。为夯实科技推广基础,2021年聘任“林草乡土专家”38名,举办林草业技术培训班和科技培训班41期,培训人员238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2.44万册,逐步培养了一批林农技术人员,为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六)推进林业融资贷款,拓宽林农融资渠道。
2018年,省林业厅和省农村信用联社、省邮政储蓄银行、省农担贷公司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和省邮储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金融服务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通知》(辽林字﹝2018﹞25号),提出5种贷款模式,计划为辽宁省林业相关产业发展提供10亿元以上融资支持,进一步促进林业产业贷款融资,拓宽了林农贷款融资渠道。同时,省林草局为积极推进涉林融资贷款,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省农担贷公司、省邮储银行、省建设银行等机构的沟通协调,通过主动上门走访,定期开展沟通交流,不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促进贷款质量和增量,合理满足林农、合作社及林业企业的经济发展需求。
(七)加强生态保护补偿力度,促进林业发展。
近年来,我省积极落实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自然保护地补偿政策,以及辽宁省自主开展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自然保护地补偿政策,明确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补偿标准,增强保护成效,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林农收入,促进了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2021年,我省(不含大连)共有3489.4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纳入中央补偿范围,落实中央补助资金51520万元。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对1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省级财政对2040.4万亩省级公益林和天然林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并安排资金对1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这些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落实,极大地促进林业发展,夯实了林业基础,提升了林业质量,为林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省将充分采纳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辽宁省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积极完善体制机制,夯实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基础,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林业产业发展质量,规范林权流转,扩大产业经营规模,完善金融支持林业产业发展机制,培育特色林业服务业,带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林业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关注林业经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