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淑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强公众古树名木保护意识
(一)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1.大力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生态文化,讲好古树名木故事,引导全社会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于每年9月25—30日组织开展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辽宁省绿委办每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组织全省各级绿委办,集中开展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形式丰富多彩,多种媒体结合的宣传周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23年度,辽宁电视台、本溪电视台、营口广电传媒、辽阳电视台和葫芦岛电视台等5家电视媒体采取新闻、专题片以及主题节目等形式开展宣传报道。辽宁日报、辽阳日报、辽河晚报、葫芦岛日报等报纸媒体刊登了8篇主题文章。新媒体广泛应用。鞍山日报的公众号“鞍山云”、辽阳市“辽阳林业”公众号、视频号发布古树名木风采视频。葫芦岛日报社公众号上开通“古树名木鉴赏”专栏,并成功登陆“学习强国”APP辽宁学习平台,目前已刊登3期,大大提高了古树名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场宣传活动氛围活跃。千山风景区正门开展的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活动,共印制发放宣传海报500份、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册500份。本溪市林草局联合辽宁科技学院开展“古树名木保护进校园”活动。古树保护专家在大学讲堂做了题为“保护古树名木,赓续中华文明”的演讲,并发放了宣传单千余份。丹东市在大孤山森林公园开展“保护古树名木 赓续中华文脉”为主题的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营口市走进“营口市鸟浪广场”,现场发放图册50份。铁岭市在市政府前钻石广场开展了以“保护古树名木 赓续中华未来”和“保护古树名木 守护绿色传承”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设立宣传栏、展板。省绿委办在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楼2楼活动区开展全省古树名木摄影图片展。辽阳市制作古树名木宣传牌,设置在人流集中的辽阳主城区主题公园、重要绿地、市政府办公楼。铁岭市绿委办制作宣传展板置于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进门展示大厅。编书立志。阜新市阜新县和彰武县借着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周的东风,组织相关专家编纂《县古树名木志》。
2.推进全国“双百”古树评选活动。2023年全国绿委办组织开展了全国“双百”古树评选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00株古树和100个古树群。我省在省、市、县三级林草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向全国绿委办推荐了12株古树和9个古树群参与遴选,并形成推荐画册。经过国家初评、社会共评和专家终审,我省有3株古树和3个古树群荣登全国“双百”古树榜单,分别为:鞍山市千山风景区仙人台国家森林公园的油松(蟠龙松),树龄1300年;抚顺市抚顺县马圈子乡马圈子村的古榆树,树龄500年;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瓦窑村的古榆树,树龄800年;沈阳市浑南区满堂街道前陵社区的福陵古松群,规模595株,平均树龄300年;辽阳市辽阳县寒岭镇栗子园村的栗子园古树群,规模119株,平均树龄150年;丹东市东港市大孤山镇大孤山国家森林公园的鹅耳枥古树群,规模66株,平均树龄200年。
3.开展古树名木线上“七夕告白”活动。按照全国绿委办工作要求,省林草局精心组织,采集了高质量的图片和文字素材,推荐了清原县湾甸子镇的小青杨、新民市大喇嘛乡的蒙古栎和千山风景区仙人台国家森林公园的蟠龙松等3株古树参与全国古树名木线上“七夕告白”活动,留下了美好的祝福。活动增强了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更好促进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4.积极参与全国最美古树评选活动。我省新民市大喇嘛乡的千年蒙古栎和清原县湾甸子镇的小青杨入选全国最美古树名录。
(二)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工作计划
下一步,省绿委办将从三个方面着手,切实继续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工作。
1.在宣传时间上,采取集中宣传和长期宣传相结合,培养公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潜意识和日常习惯。除了古树名木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还要采取在新媒体开设专栏,以连载的形式开展长期宣传的工作方式。
2.在宣传对象和宣传内容上,以社会公众为主体的宣传工作中,要在古树名木科学观赏方式、日常维护等相关内容上重点宣传。加强对古树名木管理、技术人员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相关管理规范、日常养护、抢救复壮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自身管护能力。
3.在宣传形式上,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相呼应。不仅要做好信息输出,还要增加群众参与类的活动。如开展全省古树名木摄影大赛、实地打卡、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有奖互动项目,增强公众保护古树名木的主体责任感。
二、关于健全保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1.加快推进成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提供科学咨询和技术支持。辽宁省绿委办已着手开展辽宁省古树名木专家库入库专家征集工作,计划2024年度全面建成我省古树名木专家库。目前“国家古树名木智慧管理系统”专家库中,有31位入库专家,可充分利用国家人才资源为我省古树名木管护工作服务。
2.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古树名木管护工作已纳入“林长制”考核范畴。提升了各级、各部门对古树名木管护意识,强化了责任担当,促进发挥各部门联动作用。
3.持续推进古树名木保护队伍建设。省绿委办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各地将组织开展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的技术培训,确保责任人掌握一定的管护技能,科学开展古树名木日常管护和监测工作。
4.建立健全保护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拓展保护资金来源。我省2023年度争取国家财政抢救复壮资金110万元,对林草部门归口管理,生长势属“濒危”“衰弱”的32株一级古树实施抢救复壮。2024年度又争取国家财政抢救复壮资金271万元,计划抢救复壮古树43株。2023年度全省各级争取地方财政资金140余万元,用于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养护和抢救复壮等。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积极配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积极筹措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力度支持我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为加强珍稀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恢复发展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资源贡献财政力量。
5.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监测和巡查,落实养护责任,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确保古树名木的安全和完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古树名木权属情况,全省登记入库的古树名木均已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管护责任,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县级以上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开展古树名木日常巡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实施相关养护措施,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古树名木生长环境。
三、关于推进立法工作,加大保护力度
1.积极推动《辽宁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尽快出台,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重要保障。2022年,辽宁省绿委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并将反馈意见函复全国绿委办。2023年10月,《〈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稿》完成了社会意见征求环节。省绿委办将密切关注国家《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待国家《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出台后,我省将在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开展充分的调研论证,会同司法厅按照立法程序,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2.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技术规范体系。日前,国家已出台了《古树名木鉴定规范》LY/T 2737-2016和《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LY/T 2738-2016。下一步,将结合我省古树名木管护工作实际,研究开展古树名木普查技术、档案管理等相关调研工作,适时出台省级相关技术标准。
3.加快推进古树名木统一挂牌工作。古树名木是不可再生和复制的稀缺资源,我省将进一步做好资源调查,摸清资源状况,逐步将所有古树名木资源都纳入保护范围。对未挂牌保护的古树名木,要立即完成挂牌保护工作。待国家数据库开放后,全省数据可实现二维码功能,扫码可快速查看古树名木基本情况、生长状况、管护情况等信息。
4.畅通投诉举报受理途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根据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省林草局向社会公开了省林草局办公室电话,接受公众对全省林草事业的投诉和建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也是公众开展古树名木投诉建议的有效渠道。
5.不断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促进相关执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为切实加强我省古树名木资源保护,持之以恒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2022年和2023年省公安厅联合省住建厅、省林草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林草生态建设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关心我省的生态建设及林草行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