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高质量发展辽宁林下经济助力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提案(第1303016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1日

         

编辑: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员

        

来源:

赵凯委员:

  您的《关于高质量发展辽宁林下经济助力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辽宁林下经济发展潜力巨大,经统计,全省林下经济面积876万亩,特色经济林面积1023万亩。初步形成了林下参、辽细辛、黄精、灵芝等中药资源,木耳、香菇、平菇等菌类资源,刺嫩芽、龙须菜、大叶芹、猴腿蹄盖蕨等山野菜资源全面发展的局面。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林下经济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出台《辽宁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下经济发展创新,省直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建章立制、主动作为、积极服务,有序解决资源管理、经营模式、发展机制等问题,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发展目标。

  一、政策筑基,夯实林下经济的发展基础

  省林草局推动完善林下经济发展布局,健全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一是扩容林下经济发展空间。制定《辽宁省公益林优化方案》,在充分尊重林权权利人意愿的前提下,适度优化非国有权属省级公益林,进一步扩大林地发展空间,释放林地生产力。二是落实新的林地开发利用政策。发展林下经济时,森林抚育伐后郁闭度控制指标可放宽至0.5、人工商品林可放宽至0.4,保留株数可放宽至下一个径阶,保障林下经济产品提量保质。三是优化林地管理政策。在不采伐林木、不影响树木生长、不造成污染前提下,允许放置移动类设施、利用林间空地建设必要的生产管护设施、生产资料库房和采集产品临时储藏室,相关用地均可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四是建立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挖掘国有林场人才、技术、管理优势和乡村集体林地资源优势,通过合作经营等模式,推动国有林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利益联合,促进当地林下种植业、林产品加工、森林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五是加强林区道路建设。我局争取国债资金12.57亿元,实施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加强防火路网建设、提升通行保障能力,同时,改善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交通便利性。六是规范林权流转。制定了《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分散林权坚持公开、公平、规范的原则流转,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抓好重点,优化林下经济的发展机制与模式

  一是抓重点规划。省林草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的通知》,重点推进辽东经济区建设,积极引导绿色发展新路径。二是抓重点产业。人参产业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农业十大特色产业之一,全省林下参种植面积约124万亩,初步统计林下参产品占全国山参消费市场份额约70%。省林草局牵头成立了包括科技、工信、农业农村等11家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制定《辽宁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从种源、种植、加工、营销、监管等全产业链各环节推动全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抓经营主体。全省林业规模经营主体数量现已达1229个,经营面积达195万亩;现有国家级龙头企业14家;现有专业合作社3106个,家庭林场925个,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1个,森林康养31个,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164个。四是抓规模经营。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打造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业产业示范基地;鼓励以互换、转让、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引导小农户通过多种形式联合开展生产;推广家庭联合经营、农户委托经营、园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多种规模化经营模式,实现小山变大山。五是抓产业融合。加强道地中药材的保护和利用,鼓励发展高价值菌种人工繁育、商业化栽培,扩大产业规模;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开展林禽、林畜等生态养殖活动;充分利用山野菜、野果、野生菌类等非木质资源进行采集与加工;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景观功能,开展森林康养、森林人家、林家乐、农家乐等经营活动。六是抓典型培育。鞍山市培育新型林下经济实体,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了瑾宁食品和玉福顺饮品两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以“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带动周边农户发展。

  三、完善标准,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制订完善我省标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林草、农业等部门出台了《辽宁省经济林及林下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包含林药、林菜等林下种养标准22项,特色林下经济农产品标准21项。二是健全监测体系。依托现有的食用林产品监测体系,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监督管控。省林草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林下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构建从产地利用、种植管控、采集、生产、包装、存储、运输等各个环节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产业链监管体系。三是鼓励完善地方标准。铁岭市制订《白薇栽培技术规程》《平欧杂种榛套种中草药栽培技术规程》及开展辽东山区野生黄花乌头人工繁育技术推广项目”“林下参丰产栽培技术推广项目”“林下仿野生种植威灵仙技术研究与应用等项目。

  四、银林合作,助力林下经济快速发展

  2023年以来,省林草局推动银林合作工作,积极开展与省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商银行等金融部门的工作对接和优惠政策的争取力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简化贷款流程、降低贷款成本、拓展贷款范围、延长贷款期限、减免抵押评估费用、上下联动开展银林合作等方面实现重要突破。截至2024年末,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30多亿元,实现了金融助力林下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五、塑造品牌,提升金字招牌溢价效应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林草局等11个部门印发了《新时代推进辽宁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了6大行动16项品牌建设重点任务。出台《关于打造辽宁优品品牌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辽宁优品公共品牌。二是开展辽宁优品培育。立足我省实际,聚焦特色产品(服务),发布包含盘锦大米、大连干海参、朝阳小米等19个产品(服务)。2025年,省林草局推荐的3家林下经济优品入围候选名单。三是持续提升品牌价值。自2016年开始连续9年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已累计为1212个辽宁品牌提供品牌评价服务,企业品牌建设意识显著提升。四是讲好辽宁品牌故事。举办辽宁品牌价值暨辽宁优品发布会,省品促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结果信息发布系列宣传140余次,集中向社会宣传辽宁品牌。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以林下重要经济资源高效培育为目标,提升林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引导生产更加标准化、加工更加精深化、市场更加规范化,产业链更加完善,进一步提升林产品品质和市场影响力。一是深入推进品牌建设。突出原生态”“绿色健康”“低碳环保等特色,鼓励林下经济发展较好的镇(乡、街道)申报消费品工业特色镇,鼓励产业基础较好的企业积极申报辽宁消费名企、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加快推动林下经济特色产品生产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二是加大销售宣传。构建电商销售矩阵,充分利用展会、网络平台、电商平台和专场推介等,加大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电商宣传力度,宣传辽宁优质林下经济产品,搭建林下经济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推动辽字号林下经济产品进景区、进高铁、进新闻媒体。三是完善利益链接机制。引领林下经济提质增效,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重点开展林下经济优良品种选育、规模化繁育、标准化种植、精深加工等研究。扩大新产品研发,鼓励以林菌、林药、林菜、特色林果等林下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带动周边林农共同参与,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四是加强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林下经济产业布局,向国家有关部门做好项目争取工作,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