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推进我省风沙区防护林建设助力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全面攻坚提案(第13030610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1日

         

编辑: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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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际: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风沙区防护林建设助力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全面攻坚的提案》(第1303061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省风沙区主要集中在辽西北地区,该区域地处科尔沁沙地南缘,风沙、干旱、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是全省林草等生态建设的重点地区和难点地区。多年来,省林草主管部门一直把辽西北地区作为全省林业建设的重点,在落实林草建设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倾斜。特别是2023年我省启动实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辽西北地区的支持力度。两年完成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综合治理任务992万亩,占8年规划总任务2465万亩的40%。

  风沙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然条件恶劣、灾害频发的原因,也有人为破坏的因素,还有政策制度不健全、工程建设经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林耕矛盾,老化、退化农田防护林恢复困难、造林工程项目实施困难”等问题,可谓一针见血。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一直是省委、省政府关注的中心点、省林草等部门工作的着力点和我省推进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关键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制定政策有效调和林耕矛盾、制定政策法规保护和恢复农田防护林网、结合实际下达造林任务并及时拨付经费”等建议,非常中肯,很切合实际,具有很高的政策指导意义,与我们正在开展的工作思路不谋而合,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工作很有启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参照您的建议,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思路、强化措施、深入落实、力求实效。

  一、推进完善政策制度

  进一步加强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完善涉及林地的政策措施,调和林耕矛盾问题,推动释放林地生产力。一是大力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十三五”以来,我省将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改革措施来落实,有效推动了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目前,全省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已近4000家。2025年1月10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鼓励和支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引导使用规范的林权流转合同,推进林权流转规范化管理,保障林农权益等政策,将有力推动林业散户经营向统一和规模化经营模式的转变。二是支持发展林地经济。2021年—2024年,全省发展特色经济林28.7万亩,发展林下经济18.76万亩。2024年,省林草局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任务指导计划的通知》《辽宁省推动林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强对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政策指导,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板栗、榛子、松子、林下中草药等产业发展,提高林地的综合效益,促进百姓致富增收。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推进全面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坚持治沙致富相结合,深入开展绿富同兴建设,科学合理利用沙区资源禀赋、发展条件和比较优势,强化共富导向,大力开展多种经营,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三是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结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林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积极推进林地经营的责、权、利相统一,将造林等生态保护修复与营林收益、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对新植林明晰产权,确权到户到人,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落实明确的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实现谁经营、谁负责、谁受益,激活发展活力,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在造林、经营、管护、更新等环节的积极性。四是积极协调保护林地资源。“国土三调”后,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在国土年度变更调查中,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省林草局积极沟通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争取林地变更的政策。

  二、加强农田防护林网保护建设

  农田防护林是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重要内容,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可有效改善农田小气候、改良土壤、提高肥力、减轻自然灾害,对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活环境、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具有特殊的作用。一是积极协调解决农田防护林胁地问题。农田防护林占地、胁地,是产生林粮矛盾的重要原因,也是个别农民为保证耕作面积而人为破坏林带的主要原因。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启动实施以来,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工作,协调确权主管部门预留防护林带用地。二是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省林草局一直高度重视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因害设防要求,推进农田防护林网建设。三是加强林草资源档案建设。按照林业建设管理工作要求,林草部门定期开展林业资源调查监测,建立并实行林业资源数据库管理。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林草资源管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省林草局以林长制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正在筹建“辽宁省智慧林草(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林草资源的矢量化展示、资源查询和年度数据对比分析,为林地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目前,管理平台已完成功能研发及试运行工作,近期将投入使用。四是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我省持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2019—2024年,全省累计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202.17万亩(其中高效节水面积208.19万亩),通过项目建设,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夯实。按照国家项目申报要求,我省严格落实建设重点放在田内要求,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和耕地基础,聚焦解决粮食生产障碍因素,合理确定建设内容,科学依规优化项目选址和布局,因害设防,提高农田防护和水土保持能力。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推动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抗灾防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三、加强造林项目管理

  植树造林是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重点建设内容,落实和实施好造林项目,是推进打好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抓手和支撑保障。在总结完善既往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坚持把提高造林质量放在首位,积极创新营造林方式方法和管理机制,科学推进防沙治沙工作。一是强化造林用地管理。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的要求,统筹部门间的协调对接,进一步完善林草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造林用地联审工作机制。加强造林用地审核管理,县级林草主管部门选定造林地块后,要组织专家对造林选址进行论证,市级、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对造林选址进行抽查,及时将造林项目用地与相关部门工程项目地块进行比对核实,协力解决用地重叠、政策冲突等问题。二是强化造林落地上图管理。持续推进造林精细化管理,认真执行《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范》,将造林落地上图作为造林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抓实抓细,依据最新的年度变更调查数据、林草资源图和最新遥感影像,做好造林地块现场核实和图斑审核,实行带图斑下达造林任务,全面做好造林项目作业设计上图和完成任务上图工作,做到造林项目地块有的放矢、有图可溯。三是强化造林资金管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紧盯国家造林项目资金下达和各地造林时节需求情况,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对接协调,及时下拨造林经费,有效服务于造林生产。要加强造林资金监管,严禁擅自改变资金使用方向、调整支出用途、随意扩大支出范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保障项目实施需要。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