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巧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与生态旅游融合的可持续发展建议提案收悉,经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自然保护地文旅资源情况
2019年,为解决自然保护地空间重叠、边界不清、保护与发展等问题,国家部署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整合优化后,全省自然保护地共计160处,其中,自然保护区46处,自然公园114处。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以保护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为主要目的,实行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海区域。自然公园是对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实施长期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并重的区域。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规定,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一般控制区内可依据总体规划开展科普宣传、生态旅游等公共服务活动;自然公园分为生态保育区和合理利用区,合理利用区可依据总体规划开展自然体验、科普教育、观光游览、休闲健身等旅游活动。
结合自然保护地资源禀赋,指导我省重点自然保护地编制总体规划,科学划定生态旅游活动区域,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的管控要求,坚决避免盲目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依托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优势,打造分类差异化生态旅游产品,例如:依托丹东鸭绿江口、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湿地资源,重点打造候鸟观测、湿地研学等特色产品,打造世界级观鸟胜地,强化辽河口“红海滩”、滩涂湿地生态景观保护与合理利用,开发湿地科普、生态摄影等体验项目;依托鞍山千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本溪枫林谷森林公园、朝阳鸟化石国家级地质公园等优质森林生态及珍稀古生物化石资源,打造森林徒步、枫叶观光、禅意养生、化石研学等体验项目。同时,鼓励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搭建自然保护地与周边社区的合作平台,聘用周边居民为生态护林员,开展导览员、生态管护员等专业培训,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生态旅游服务,构建“保护—发展—惠民”三统一的良性循环,推动自然保护地生态旅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生态文旅高质量发展情况
长期以来,我省文旅发展坚持规划先行,《辽宁省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辽西文化走廊建设规划》等旅游行业规划和《2025—2026年冰雪季辽宁省文体旅高质量融合发展若干举措》等政策措施过程中,落实绿色发展、低碳发展要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文旅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品牌培育、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聚焦“生态+文旅”融合、突出示范引领,重点推出“魅力辽东・山海有情”生态旅游精品线路,该线路以和睦国家森林公园为起点,串联本溪水洞、桓仁五女山、枫林谷、青山沟、凤凰山、鸭绿江、大孤山、大赫山等知名景区,贯通10处自然保护地,兼具山岳观光、避暑度假、科普研学、文化体验、候鸟观测、滨水休闲等功能,凭借资源禀赋、生态价值与文旅融合成效,该线路成功入选国家林草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的全国特色生态旅游线路,成为辽宁生态文旅对外展示的重要名片,有效提升辽宁生态旅游在全国的知名度、影响力与吸引力。
积极构建绿色康养度假产品体系,依托抚顺新宾县、本溪桓仁县、丹东宽甸县等辽东9县丰富的森林资源、优质水资源,大力发展辽东“生态+康养”旅游产业,推出绿色养生游、避暑清心游等生态度假休闲产品。强化文化和旅游宣传引导,完善和运用全媒体矩阵,做强“山海有情天辽地宁”文旅形象品牌。在宣传推广中,突出四季旅游、生态旅游特色,叫响“沐春寻芳悠游辽宁”“山海夏凉畅游辽宁”“踏秋赏枫 醉游辽宁”“花式过冬嗨游辽宁”主题,以四季生态游实现“引客入辽”。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把您的建议纳入到具体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全力推动我省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与文旅融合。一是规范自然保护地合理利用,鼓励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在编制规划时,科学合理划定自然体验、科教教育、观光游览、休闲健身等旅游活动,不断挖掘文化故事和生态价值,开发特色生态旅游产品。二是助力生态旅游有序发展,依托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持续谋划“渤海金岸・踏浪观鸟”“辽西画廊・凌河寻幽”“辽河沃野・田园栖梦”等特色生态旅游路线,加大生态旅游产品、特色线路宣传推介力度,鼓励旅游企业围绕我省自然保护地风貌、生态成果建设辽宁省生态旅游统一品牌体系,挖掘培育冰雪经济、自然教育、森林步道等新业态新产品,积极推介我省生态旅游典型案例。引导游客走进自然、亲近生态、感受辽宁生态之美。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保护和文旅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