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专项治理蒿草等致敏性草本植物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包含林草工作在内的生态环境建设的关心关注。您的提案深入分析研究蒿草等致敏性草本植物引发的过敏性鼻炎等健康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建议很有现实针对性。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会同省气象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蒿草现状及分布
蒿草属于菊科蒿属植物的统称,为一、二年生或多年生草本,具有深根系、耐干旱、耐贫瘠、适应性强、繁殖速度快等特点。我省常见的蒿草包括黄花蒿、艾蒿、大籽蒿、萎蒿、白背蒿草等,主要生长在荒坡荒地、草地、河岸、林缘、旷野、农田地埂及路旁。蒿草单株产生的花粉颗粒达百万级别,且直径微小,可随风传播至数十公里外。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等因素影响,蒿草花期提前且延长,花粉扩散程度增大,由此引发的过敏性鼻炎等健康问题日益凸显,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二、我省已采取的积极措施
(一)严把生态修复草种使用关口。省林草局在草原生态修复、造林绿化等工程中,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草原生态修复技术规程》,坚持适地适树适草原则,优先选用乡土树种草种,严禁使用蒿草等致敏性草本植物及容易产生飞絮、花粉致敏性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植物。同时,持续强化国土绿化技术指导和监管,加强对致敏植物的识别与防控,从源头减少致敏花粉来源,从源头筑牢致敏性植物防控防线。
(二)加强优质乡土草种选育审定。2024年,省林草局成立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不断健全完善品种审定工作机制,有序开展草品种审定认定工作。立足区域生态治理实际需求,围绕乡土草种保护与合理利用,持续加大禾本科、豆科等优质乡土草种选育力度,重点筛选根系发达、抗逆性强的优良品种,持续夯实优质乡土草种供给基础,不断提升区域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科学化水平。
(三)开展植被生态质量监测评估及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省气象局利用多源卫星遥感数据对典型区域气候变化及植被生态质量开展监测评估,围绕盘锦湿地生态质量变化撰写决策报告,相关监测评估结果为区域生态保护和致敏性植物治理提供了数据支撑。同时,开展典型系统影响下增雨潜力区分布特征研究,为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作业部位选取提供参考,初步建立基于多源资料的云降水粒子相态判识方法,为科学研判作业时机提供支撑。2025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型人工增雨飞机作业13架次,其中阜新海棠山生态保护区10架次、盘锦滨海湿地3架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蒿草等致敏性草本植物治理涉及面广、成因复杂,需要长期系统推进。结合您的建议,我们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和草原生态修复管理,禁用蒿草等高致敏性植物,并加强基层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做好致敏性草本植物的源头管控。
二是结合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等工作,积极研究将蒿属等致敏性植物资源列为调查内容,重点清查蒿属植物地理分布、群落面积等基础数据,为后续科学研究、精准防控提供基础性、针对性资料。
三是积极谋划适时建立蒿草等致敏植物联合治理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区域致敏植物清理工作,降低其花粉传播危害。
四是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作,重点围绕蒿草等致敏性草本植物的生理特征、传播途径、致敏机理、防控策略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系统研究,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技术体系和标准规范。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有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