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1日

         

编辑:省林草局

        

来源: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林业厅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林业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林业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林业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制定全省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并监督执行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和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省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评估,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省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及运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应由省政府批准的林地使用的审核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森林资源及其管理机构。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省湿地保护规划、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沙化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省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我省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出全省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的建议,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放生放归、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指导林业系统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

  (八)拟订并指导监督实施全省重大林业改革意见,拟订全省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管理,指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协调指导全省林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升级,拟订林业产业政策和实施规则,引导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指导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林地资源,组织、指导全省经济林及林下经济的规划、建设与发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国际合作与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十)编制全省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提出中央级财政转移支付我省林业和省财政林业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省级林业资金,监督全省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编制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检查监督林业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和稽查林业工程项目运行、资金使用和相关管理情况,负责全省林业统计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林业厅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辽宁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2. 辽宁省林业厅国有林场管理局

  3. 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4. 辽宁鸟类研究中心

  5. 辽宁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6. 辽宁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7. 辽宁省林业技术推广站

  8. 辽宁省实验林场

  9. 辽宁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

  10. 辽宁省林业厅信息中心

  11. 辽宁省林业厅外资项目办公室

  12. 辽宁省三北防护林工作总站

  13. 辽宁省森林公安局

  14. 辽宁省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

  15. 辽宁省林业宣传中心

  16. 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17. 辽宁省林业厅(本级)

  18. 辽宁省生态实验林场

  19. 辽宁省退耕还林工程中心

  20. 辽宁省林业科技培训中心

  21. 辽宁省青山保护局

  22. 辽宁省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

  23. 辽宁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4. 辽宁省杨树研究所

  25. 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

  26. 辽宁省森林经营研究所

  27. 辽宁省干旱地区造林所

  28. 辽宁省固沙造林研究所

  第二部分 辽宁省林业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辽宁省林业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6961.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1616.7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16.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325.5万元,主要是国家林业局拨给下属事业单位补助经费。

  3.事业收入4238.98万元,主要是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收入和科研单位科研收入。

  4.经营收入38.24万元,主要是下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742.11万元,主要包括国家局下达行政单位项目资金、本级横向拨款、利息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71万元,主要是用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差额。

  7.上年结转和结余7597.8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068.76万元。

  与上年决算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66.57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786.1万元,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151.59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275.5万元,  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拨款(包含以前年度)。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比上年减少450.33万元,经营收入比上年减少83.29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局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37209.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361.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02.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70.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52.3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5.72万元。

  2.项目支出11810.13万元,主要包括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有害生物防治、保护区和湿地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业务支出。

  3.经营支出38.24万元,主要是下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与上年决算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074.36万元,降低5.2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了893.61万元;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883.8万元,经营支出较上年减少84.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省本级项目支出安排大幅度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268.04万元

  主要是项目需要跨年度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650.59万元,降低18.51%,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加快了项目支出进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1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27.85万元,项目支出10691.4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5.7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5%,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50.84%。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219.3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47.83万元,教育支出6225.5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979.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0.12万元,医疗卫生余计划生育支出1137.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0.9万元,农林水支出14651.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28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7.73万元,其他支出29.19万元。

  1. 公共安全支出647.83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运行647.83万元,主要是省森林公安局在职人员经费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追加预算。

  2. 教育支出6225.59万元,具体包括:

  (1)高等教育79.95万元,主要是教育资助体系专项资金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追加预算。

  (2)中专教育支出70.81万元,主要是教育资助体系专项资金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追加预算。

  (3)高等职业教育支出6074.83万元,主要是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在职人员经费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追加预算及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3.科学技术支出3979.64万元,具体包括:

  (1)机构运行3764.86万元,主要是下属6家科研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追加了基本支出预算。

  (2)社会公益研究155.47万元,主要是省科技厅安排的省级科研事业发展专项等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追加预算。

  (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9.31万元,主要是省科技厅安排的科研课题项目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追加预算及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0.12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25.02万元,主要是行政及参公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2.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财政调减了退休费预算。

  (2)事业单位离退休3314.64万元,主要是除行政和参公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财政调减了退休费预算。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8.2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追加预算。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2万元,主要是下属企业离休干部公用经费和特需费,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追加预算。

  (5)死亡抚恤219.01万元,主要是死亡人员抚恤金和丧葬费补助,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追加预算。

  (6)其他生活救助1.73万元,主要是所属企业离休人员取暖费补助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追加预算。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7.7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55万元,主要是行政及参公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待结算支出在2018年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982.78万元,主要是除行政和参公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6.节能环保支出170.9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170.9万元,主要是厅直林场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下达了中央转移支付天然林保护经费。

  7.农林水支出14651.0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796.28万元,主要是厅机关及3个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28.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追加了基本支出预算及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2)林业事业机构4448.65万元,主要是其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16.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追加了基本支出预算及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3)森林培育1449.21万元,主要是用于造林、森林抚育、林木良种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03.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下达了中央森林培育转移支付经费及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4)林业技术推广724.4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科技示范推广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414.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下达了中央科技推广转移支付经费及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5)森林资源管理3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森林资源监测1426.2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监测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7)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47.33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下达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转移支付经费及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8)动植物保护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动植物保护工作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需跨年度完成。

  (9)湿地保护20万元,主要用于湿地保护方面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需跨年度完成。

  (10)林业执法与监督197.2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的森林公安补助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57.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下达了中央森林公安转移支付经费及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1)防沙治沙支出3.17万元,主要用于沙地樟子松改造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2)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134.74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根据职能开展的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6.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3)信息管理13.9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信息化管理等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4)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75.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立法及宣传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5)林业资金审计稽查46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和稽查服务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林业防灾减灾1466.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2.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下达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7)其他林业支出1929.5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林业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下达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8)其他扶贫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林场扶贫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下达了中央转移支付贫困林场扶贫经费。

  (19)土地治理30.58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追加预算。

  (20)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66万元,主要用于林场税费改革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下达了国有林场税费改革经费。

  8.交通运输支出9.28万元,具体包括: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9.28万元,主要是石油价格对林业补助等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25万元,主要是援疆援藏“三交”经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下达了对口支援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947.7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947.73万元,主要是二级单位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有人员由在职转为退休。

  11.其他支出29.19万元, 主要是保险工作经费和缉私经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我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6.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9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1.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有关人员参加省委组织部处级干部培训,2017年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1.71万元,增长1900%,主要是2016年只支出签证费用900元。

  2.公务接待费16.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81批次,842人,支出16.56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4.29万元,下降20.58%,主要是贯彻厉行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主要是一个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和批复购买公务用车支出,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4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16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94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等。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52.94万元,下降28.79%,主要是贯彻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27.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78.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4,849.2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林业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4.75万元,比上年增加80.78万元,增长11.8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工作经费减少,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增加了必要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林业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3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9.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8.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2.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67.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2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79.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2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林业厅共有车辆6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林场生产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0个,涉及资金32622.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1.83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项目预算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年初预算为预下达资金,在实际执行中需要按照合同签订结果据实结算,造成预算数和执行数不完全一致;二是个别项目支出进度需要加快。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明确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规程,完善绩效指标的细化工作,进一步加快项目的支出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反面的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2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支出。

  2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3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反映森林资源清查、核查、监测,资源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极其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湿地保护(项):反映天然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防沙治沙(项):反映沙漠化防治、沙漠普查、监测等方面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反映林业工程及项目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反映林业统计调查、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对外发布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等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项):反映林业法规、政策制定及林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资金稽查审计(项):反映林业部门为管理各类林业资金进行审计、稽查等方面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46.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7.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

  48.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补助支出。

  49.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5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5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5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